2015年11月16日下午,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第一会议室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研讨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沈涛律师主持,副主任孙欢成律师、孙乐民律师以及其他专业律师及社会行业代表等近40人参与了本次研讨。
会议上,律师逐章讨论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结合法律实践表达了自己独到的观点,认为该条例送审稿相比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进步的地方,但仍然存在许多一些不利于实务操作的地方。与会律师指出,该送审稿对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定义、定位不清晰;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二元化鉴定在实务中带来困扰;在实践并不完善的情况下过度强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地位;对电子病历等新生事物并未规范等地方存在较大的问题。与会律师,也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后续将整理出修改意见稿上报给意见征求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