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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提高政治敏锐性 凸显维稳责任感

    日期:2012-08-03     作者:潘鹰芳    阅读:11,029次

“撤二建一”后的黄浦,更加丰富了其历史的内涵和未来的外延。这里以独特的地理环境承载着上海古代城区史和近代开埠史,其间无数个“首创”,无数个“第一”,谱写了上海,甚至具有全国意义的“经典”。在这块土地上,孕育了“第一个律师公会”。时至今日,黄浦区司法局坚持以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对1500多名律师倾注了关心和支持。去年黄浦律师在业务上办理各类诉讼代理案件391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364件,担任法律顾问615家,业务创收达4.34亿元。同时,也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组成专家团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实事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在区信访办接待室设立固定的“黄浦律师法律咨询室”,接待来访66人次,51件咨询;参与重要信访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参与区四套班子领导包案化解工作,陪同区领导接待群众上访;参与化解信访积案17件,化解率在中心城区位居前列;参与信访核查案件3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0余份;参与信访终结听证会15次,核查终结信访案件13件,实际效果显著,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赞扬。

律师在维稳中扩大了视野,增强了关注民生的责任感,提高了政治觉悟,正在成为息讼宁人、构建和谐的人民调解员,化解群体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专家,辅助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参政议政的谋士,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的专业教师,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的志愿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队伍建设,凝聚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共同理念

 

近年来,首先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局党委把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巩固和推进律师党建全覆盖列入主要议程,建立政治联络员(指导员)制度。由局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60多名同志组成联络员队伍,通过“定点联系、定人指导、定期沟通”的工作方法,确保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并按照要求成立了律师党建专项办公室和律师党委,发挥了覆盖全区115家律师事务所的51个党支部449名党员的积极作用。三年来,在与区委党校共建的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培训基地开展了30多期主题教育培训讲座。

二、抓维稳模式创新,延伸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一)为区政府实事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为加强区政府实事项目管理,规范实事项目实施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完善长效机制,组织律师参与了区府实事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律师中包括了曾获“东方大律师”称号的江宪,荣获“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称号的金缨等一批在行政法、民商事法、经济法、房地产法等领域经验丰富、具有专长且了解社情民意的多位优秀律师。他们组成团队,在排摸立项阶段,对项目的合法性以及潜在风险等进行初步评估;在组织实施阶段,就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现实风险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就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等问题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书;在后续管理阶段,见证各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各方在日常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项目完成后的长效管理。

(二)全面介入信访结案终结工作。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终结的工作力度,扩大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范围,协助推动信访事项的终结。

1、建立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机制。把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为律师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常抓不懈,承担起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协同信访部门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信访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和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律师学习《信访条例》等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律师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2、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制度。选派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于每周三、周四全天上岗值班。上岗律师应严格遵守信访部门作息制度,严禁空岗、漏岗、迟到早退。

       3、确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原则;为群众负责的原则;遵守信访接待纪律原则;积极化解矛盾的原则。

       三年来,选派的28名优秀骨干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全面介入区领导联系重点信访人工作。其中20名律师作为矛盾化解工作小组成员之一,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好法律帮手;3名律师对信访案件开展核查工作,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力量的方法,对列入核查终结目标的矛盾,逐件进行信访人谈话、材料审核,并提出律师核查法律意见书,推动矛盾的化解和终结;5名律师作为社会公信人士,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与信访终结听证,增强信访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提高核查终结的公正性。20109月,区委书记王文涛召开专题会议,肯定了“信访矛盾化解月”活动中,8名律师在参与37件动迁信访矛盾的核查工作中,通过“配合领导包案等办法努力化解,以化促稳;对存在程序性瑕疵的动迁,切实完善程序,并做好稳定工作,以稳促化”的作用和成绩。

(三)及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在区重大突发事件中,律师及时介入实施法律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如区工人文化宫邮币卡市场在新大楼改建过程中,由于摊位供需不足,500多户经营户与文化宫就摊位租赁安置问题发生纠纷,成为全区重点矛盾隐患。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作为该项目的法律顾问,积极介入参与双方调解工作。律师充分听取了经营户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执行方案。经努力,有274户经营户进入新大楼摊位,安置率达100%138户经营户进入新大楼包房,安置率达到60%;其余经营户待老大楼改建后再进行安置。这起经营户与卢宫邮市历时几年严重的矛盾纠纷,通过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律师参与医患、物业、劳动、交通事故等社会突出矛盾纠纷的化解,尤其针对当前物业纠纷矛盾突出的情况,律师分别在三个社区就如何参与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专题调研,完成3篇调研报告。同时,律师还直接参与街道调解工作室、专业调委会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行业性协会、区域性调委会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民间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稳定。

(五)推进政府部门配备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推荐相关专业领域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我区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引导其更深入参与政府工作的决策和服务,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服务政府、服务经济方面的作用,帮助政府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目前,已有11名律师担任了25个政府部门、街道、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

(六)积极开展“双结对”活动,发挥律师第三方作用,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委调委会的“双结对”活动,确保律师服务覆盖到每个社区点。律师通过在社区开办“法律门诊”、开展法律咨询、参与矛盾化解等,维护社区群众合法权益。去年,律师上门走访社区388次,电话联系沟通650次,接待居民群众咨询1293人次,为居委干部提供法律咨询368次,举办法制讲座69场,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43件。近几年,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委会的双结对机制,黄浦律师的社区法律服务覆盖到了全区。经统计,70%的黄浦律师参与过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在社区,黄浦律师有四个不同的身份:

一是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老娘舅”。2010年,黄浦区某街道发生了一起涉及高龄老人的家庭房产纠纷,老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纷争。社区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纠纷进行调解,律师在依法调解的同时,做了大量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律师介入10天后,老人的家庭矛盾调解成功,老人专程送去锦旗,称赞律师“热心为民,排忧解难”。类似律师成功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租赁纠纷的例子不胜枚举。近三年来,律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2500多件。

二是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到大调解格局中,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纠纷领域如医患、物业、劳动、交通事故等纠纷的化解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年来,与街道调解工作室、专业调委会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行业性协会、区域性调委会一起,协调处理各类民间纠纷18000多件,积极倡导依法维权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稳定。

三是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员”。社区律师借助担任街道、居委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优势,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去年在辞旧迎新之际,农民工陈某为社区法律援助律师送来了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感谢律师不辞辛苦,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其拿到工伤赔偿款,让他们全家能过一个安稳的春节。原来,不久前,来沪打工的陈某在本区某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左外踝骨骨折。陈某及其家属就工伤赔偿事宜与工程公司协商多次,但工程公司负责人百般推诿,陈某无钱继续医治,急需法律援助。社区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帮助陈某申请法律援助,并代理这一法律援助案例。为了让受援人能回乡安心过春节,援助律师急人所急,在2011年元旦放假期间也继续与陈某所在公司进行谈判。功夫不负有心人,这起工伤赔偿纠纷终于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得到妥善解决。

四是乐此不疲的法制宣传志愿者。三年来,特别是年轻律师走进社区后,他们就始终肩负着一项使命———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居民法律素养。律师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箱”或“律师信箱”,并定期开启,方便社区居民及时与律师联系,求得法律服务或帮助;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单(卡)并在上面做出承诺,社区居民凭联系卡可随时到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和得到减免费的法律服务;紧扣社区居民的需求,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把抽象枯燥的法律规定变为具体生动的实例,如举办婚姻法、动迁法规等专题讲座;将常见法律纠纷案例编写成法制小品,让居民有直观的感受;帮助社区居民建立“法律兴趣小组”,培养居民法制宣传骨干……2009年迎世博期间,为社区居民举办“迎世博百场社区法制讲座”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素养。

       三、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律师维稳面临的问题

 

律师参与地区维稳投入了很多精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他们在投身于这一工作时面临的一些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将其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予以解决:

第一,律师应该得到相应的、对等的回报。律师作为执业群体的一个部分,其从事社会工作时也需要考虑成本,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有成本支出,例如金钱、精力、时间等等;也存在极大的风险,例如当事人不信服时的逆反心理和化解矛盾过程中的肢体、语言冲突等等。而律师在这方面的付出如果不能获得相应的、对等的回报,势必会打击律师参与到矛盾化解工作中来的积极性,影响化解工作的开展。

第二,注重对律师给予精神层面的奖励。律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一方面他们跟其他职业群体一样,希冀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社会的回报;另一方面,因为法律专业的特性,律师群体也都普遍怀有志愿服务社会的热情,通过所学所长回馈社会、帮助普通民众解决法律问题是他们的共同心愿。在重视物质奖励的同时,也应该关注给予他们精神层面的鼓励。现实生活中,在诸如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等活动中,律师其实都是无偿付出的,他们耗费时间、精力来完成对基层民众的普法教育,其奉献精神无疑值得大力提倡。然而,相应地律师积极参与到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中来,是对社会的一种反哺式的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第三,舆论导向的支持、社会民众的认同和尊重。律师积极参与到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中来,本身就是律师精神的一种弘扬和对社会的一种回馈———尤其是在现在律师付出大量时间精力来从事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而并没有得到相应回报的状态下,所以,更应该积极倡导并采取多种方法推进、扩大舆论媒体对律师这种工作精神的宣传,也更应该引导、鼓励社会民众尤其是矛盾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给予必要的尊重。

第四,司法行政部门要注重在律师队伍中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加大对先进律师群体和优秀律师的表彰力度,努力在律师队伍中形成更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作者为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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