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聚焦青年律师对品牌综合型、品牌专精型和涉外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掘培养行业领军后备人才,上海市律师协会将于2024年7月7日至11日举办第八期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综合素质训练营(以下简称“青训营”)。为促进交流合作,本期青训营将邀请兄弟省市律协选派青年律师共同参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
支持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新疆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7日(周日)至11日(周四)
(二)报到时间:7月6日(周六)下午17:00
(三)地点: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参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参训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执业7年以上青年骨干律师(具体名额分配见本通知附件1)。
(二)名额分配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本区律工委报名,由律工委审核后,报上海市律师协会。各律工委上报参训人数应在附件1分配名额数之内。
四、培训内容
本期青训营将通过案例秀、微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业务分享沙龙等多种形式,激发青年律师参与行业服务和管理的热情,培养青年律师的领导思维,提升青年律师的管理能力,为行业储备领军人才。本期青训营将邀请业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担任授课教师。
五、相关费用
上海市律师协会将承担本期青训营主要培训及食宿费用,由于预算有限,为更好提升培训质量,请各律工委承担本区推荐的学员每人1800元的培训费用。各参训律师在报到时,由上海政法学院收取1800元/人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凭上海政法学院开具的发票,向所属律工委报销(发票将统一开具区律工委抬头)。
六、培训报名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参训律师,填写附件2报名表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和律工委章,将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件一并发邮件至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部。
报名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2日(周二)12:00截止。
七、注意事项
(一)参训律师需携带个人身份证。
(二)参训律师请准备笔记本电脑、正装、运动装等。
八、纪律要求
(一)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纪律,请安排好业务工作和家庭生活,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晚上需在学校住宿及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请假。
(二)已报名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向所属律工委提出申请并由所属律工委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替换人选名单。
(三)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参加上海市律师协会及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四)本期训练营共40课时,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出具培训证明,可抵律师培训课时。未能全程参训的律师,按实际出勤数计算课时。区司法局可派员观摩结业仪式。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峥 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部
电话:021-64030000-151 传真:021-64185837
邮箱:zhongzheng@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20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