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下午,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报告厅联合举办的“4.26知识产权系列活动”之第一期讲座。本次讲座由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峰律师主持,讲座主题为“中美近期知识产权案例解析及最新发展介绍”,主讲嘉宾分别为MIRICK O’CONNELL律所的胡平律师及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商建刚法官。两位嘉宾先后使用同一份PPT,就相同案件讲解美国和中国专利、商标、著作权案件的诉讼思路及法律环境差异 ,共120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
首先胡平律师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三个方面介绍了美国近期的典型案例及近期发展与热点,包括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地认定、售后限制条款与专利权用尽的关系、商标注册申请的禁止性规定、诸如啦啦队服装与应用程序接口等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等内容,同时着重关注了上述各法律问题的立法变迁过程。
随后,商建刚法官围绕胡平律师分享的法律问题展开中国法域下的探讨。商建刚法官同样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三个方面介绍了中国近期的典型案例。不用于识别或区分来源的商标使用行为,不会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导或引发混淆,以致影响商标发挥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同时,商建刚法官从案件审理实务角度出发,分享了一些常见实务问题。
在提问环节,为响应现场听众要求,胡平律师与商建刚法官继续分享了侵权损害赔偿的金额认定问题、驰名商标申请的注意点、商业秘密的认定等内容。
首先胡平律师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三个方面介绍了美国近期的典型案例及近期发展与热点,包括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地认定、售后限制条款与专利权用尽的关系、商标注册申请的禁止性规定、诸如啦啦队服装与应用程序接口等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等内容,同时着重关注了上述各法律问题的立法变迁过程。
随后,商建刚法官围绕胡平律师分享的法律问题展开中国法域下的探讨。商建刚法官同样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三个方面介绍了中国近期的典型案例。不用于识别或区分来源的商标使用行为,不会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导或引发混淆,以致影响商标发挥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同时,商建刚法官从案件审理实务角度出发,分享了一些常见实务问题。
在提问环节,为响应现场听众要求,胡平律师与商建刚法官继续分享了侵权损害赔偿的金额认定问题、驰名商标申请的注意点、商业秘密的认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