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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征稿启事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2-09-07     作者: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各位律师同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 20118月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历了一年司法实践的检验。该司法解释一年以来具体实施情况如何?律师如何准确把握法官在适用该部司法解释中的裁判思维?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准备开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系列研讨活动,以期通过不同的案例进行比对与分析,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宗旨和精神。为此,特向全体上海律师同仁征集稿件,作为此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系列研讨活动的组成部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稿对象:
本次征稿面向全体律师,希望律师踊跃供稿。
 
二、征稿时间:
本次征稿活动有效期自即日始至 2012917日止。
 
三、稿件要求:
1)各律师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实施之后( 2011813日之后)实践操作中所接触到的涉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条文审理的判决书(不限于本人代理及地域)。
2)除了提供法院相关的判决书之外,还需提交不少于 1000字的点评,就该判决所涉及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适用进行法理上的分析。
3)判决书及评论中应当隐去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4)征稿的具体格式见征稿启事附件。
 
四、送稿方式:
参选稿件请电邮至wwy7382@126.com mailto:参选稿件请电邮至:wwy7382@126.com 邮箱;
邮件标题请标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周年征稿”
 
五、评选与评优
收到供稿律师的稿件后,组织方会对征集到的稿件进行评选。
组织方会侧重于对于稿件法理分析的评选。
组织方最终挑选部分优秀稿件,并邀请优秀稿件的作者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研讨会作 专题发言,并与有关婚姻法专家、学者、法官及资深律师进行交流。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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