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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日期:2022-09-23     作者: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国家药监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积极回应立法机构的征求意见,营造律师、企业等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2022年6月3日下午,在上海市司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的指导下,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临港生命蓝湾园区)承办,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以及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协办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会议的方式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由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陈明伽主持,近二百人参与。

       会议伊始,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俞四海、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培龙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万欣应邀致欢迎词。之后,众多专业律师、企业代表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在药品研制、注册、生产、经营等不同阶段及知识产权、药事管理、监督执法等不同方面,结合实务情况,提出了各项具体的修改建议。

       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迪主持了“药品研制与注册”章节的讨论,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科大学讲师、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乐乐以及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因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汇瑜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章节的修订研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江海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俊璟逐条提出了相应修改意见,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志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万欣与谈并做总结发言。 

       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涛主持了“药品生产”章节的讨论,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嘉围绕修订意见进行了主题发言,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亚林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药品经营”章节的修订研讨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阳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靖围绕修订意见进行了主题发言,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楠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谷翔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章节的修订研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庆伟主持,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莉针对该章节的具体内容的修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并作出解释说明,上海诺可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权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合主持了“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章节的讨论,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阳芳进行了主题发言,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高级项目经理罗婷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监督执法”章节的修订研讨由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海军主持,凯西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事务总监谢峰进行了主题发言,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季飞、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QA 总监陆卫峰以及上海华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总监施金金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最后,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联合(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卢意光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对各发言人的分享与论述给予了高度评价与肯定。 

       在本次活动中,与会律师、企业代表根据立法的价值取向,在均衡各项权利义务、协调条例与上位法以及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实务的具体要求,针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诸多具体可行的建议。整个研讨过程有序而高效,就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此次研讨会充分发挥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加强了律师与企业直接的沟通交流,为我国医药领域法治建设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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