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工委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听取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日期:2003-04-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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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丁伟、委员钱永铭,法工委副主任黄珏、委员王则君、吴振贵、葛惠龙等率调查组一行八人到市律协与部分上海律师座谈,就全国人大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征求律师意见。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吴伯庆到会参加。 华夏律师事务所陆凤哲、周松强律师,光明律师事务所俞建国、竺建平、沈涛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曹文衔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宪英律师,清华正信律师事务所董敏华律师,申华律师事务所沈伟民、楚江律师,勋业律师事务所老律师杨志鳌及上海市律师协会熊耀武等到会并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此次民法(草案)的修改工作律师们极为重视,华夏所、光明所、锦天城所、申华所会前都专门召集各自所里的律师召开小型研讨会,市律协民事法律研究会专门召集部分委员认真研讨,将律师们的修改意见汇总后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共同探讨。律师们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人大法工委领导的好评,人大法工委将对律师的修改意见汇总整理报送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