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医保中心日前因在工作期间停止业务服务,被上级通报批评,并责令公开道歉、制订整改措施、通过媒体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这是日前出台《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后的问责第一案。 《办法》中规定,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国有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为本单位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行为。 《办法》中还规定,如果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上述行为,将依据具体情况受到包括诫勉谈话、考核扣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赔偿、扣发绩效考核奖金、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暂停职务、建议免职等不同形式的问责。 据了解,在具体问责事项中,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易发多发领域归纳为10个方面,包括惠民政策的制定落实、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以及涉农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教育收费、征地拆迁、药品监管等。(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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