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能级,增强行政运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推动本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律师协会将组织开展第三期上海律所行政运营主管训练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律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至4月14日(周日)
(二)地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参训对象和报名方式
(一)参训对象:律所行政、运营主管;
(二)报名方式:各律师工作委员会按照本通知要求在附件1分配名额数内,兼顾不同的律所规模,选派符合条件的参训者,填写附件2报名表并加盖律所和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章,将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部。
报名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周一)截止。
上海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将与报名成功者联系,组建本期训练营微信群。
四、培训内容
训练营课程设置将围绕学习律所党建、风控管理、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行政采购等主题,以“学习+团建”的方式开展培训活动。
五、授课师资
训练营将邀请业内外具有优秀管理经验的管理者担任授课教师。
六、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将统一安排食宿,由各律工委承担每名参训学员培训费1000元整,其他费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承担。
七、纪律要求
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纪律,请安排好业务工作和家庭生活,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不得请假。晚上须住宿及参加集体活动。
八、注意事项
(一)统一乘车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10:00,安排车辆组织参训人员前往培训地点。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
上海市律师协会将于4月14日(周日)组织参训人员乘坐班车统一离开。
(二)参训者携带个人身份证。
(三)参训者准备正装、运动装。如有慢性病等情况,请携带好所需药品,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峥 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共关系部
电话:021-64030000-151 传真:021-64185837
邮箱:zhongzheng@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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