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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大会
前两天有人在微信中转了2010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新闻,这条新闻也在一些律师圈内引起讨论,我想发送这条新闻和转发这条新闻的人都有一个担忧,是不是这次的会议又是轰轰烈烈走过场。从一个参会者的切身体会,我认为与前几次会议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这次会议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召开的,是一次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大会。
这次会议主办单位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4家联合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亲自参加,并作重要讲话。公、检、法一把手不仅出席,也都做了重要讲话,讲话的内容也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充分肯定了律师的重要作用,强调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并对执业共同体的构建提出了建议与设想。在分组讨论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都亲自参加了小组讨论,
此外,这次会议的参与者除了律师之外,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长,公、检、法的常务负责人和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他们不仅听取了大会的报告,还全程参与了小组讨论,每一组里既有律师又有公、检、法和政法委的同志,还有法学专家。在最后的交流发言环节,也是公、检、法与律师代表全部参与,充分体现了共同体参与的完整性。
因此,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律师工作会议,而是公、检、法、司构建和谐职业共同体的大会。
这是一次平等的大会
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提到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新型关系时,提出要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这24个字高度概括了构建和谐职业共同体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尤其是“平等相待、相互监督”。这是一个重大进步,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都是公、检、法给律师发司法建议书,相信未来律师协会也可以给公、检、法发监督建议书了,这样的双向监督,将更有利于司法的公平、公开、公正,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作用也将得以充分发挥。
会议中还有一个小插曲:在第一天的会议里,会务组没有安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在主席台上就座,会议期间不少律师都在私下议论。小组讨论时,我在谈及构建平等和谐的职业共同体时,提出了希望下次开会可以安排全国律协会长在主席台上就座,参加我们这组讨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认真地记录下来,并和身边另外一位广东的律师代表作了交流。下午的交流发言,王俊峰同志的席卡出现在了主席台上。我不知道这样的安排是否与我的建议有关,但当王俊峰会长坐上主席台时,全场律师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相信这掌声不仅是给会务组的,也是给全国27万律师的。
这是一次温暖而坦诚的大会
在这次会议上,虽然下发了孟建柱书记的讲话稿,但是在正式会议时,他并没有读稿子,而是以同志间谈话和交流的方式,谈了五点意见。他对律师业的熟悉程度,让人感动。他从中国律师的历史说起,讲到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公、检、法要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因为你们掌握了公权力”。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很多律师的眼里闪着泪光,多少的委屈、多少的不平,都溶解在这一句话里。
相互理解是和谐司法的开始,尊重法官、尊重律师和尊重法律同等重要,因为这关乎法律的信仰,一个职业共同体相互间的不尊重,将极大贬损这个职业在社会的地位与价值。也许,今后的道路还有艰难曲折,但至少今天我们在一起,用平等的方式对话,用坦诚的心态交流,用包容的心态来面对分歧。我们看到,公、检、法、司以及中央政法委,对律师的作用发挥和权利保障达成了共识,我相信这就是一个新的起点,这里就是中国律师业发展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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