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位委员及律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响应并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通过在线方式办理诉讼等相关事务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债权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现场申报登记债权以及参加债权人会议过程中的人员聚集与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破产程序各利害关系方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有序、高效地推进破产案件相关程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为更有效避免人员聚集与接触,我们倡议促进远程债权人会议进一步“无纸化”,并在疫情防控期间甚至未来一段时期内尽量召开远程无纸化债权人会议,为今后债权人会议召开更为便利、环保、提高效率且降低成本积累经验。同时,结合本市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我们倡议对破产案件的债权申报通过书面债权申报进行,以进一步提升债权申报的效率,并降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成本。
相关工作建议方案详见附件,供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各会员单位办理破产管理人案件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各成员办理破产业务时参考,也期待债权人代理律师的积极响应,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附件:
一、关于召开远程无纸化债权人会议的工作建议方案(试行)
二、关于进行书面债权申报的工作建议方案(试行)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