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专业委员会 >> 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 >> 研究动态

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民法典中过度诊疗责任的理解与适用”讲座

    日期:2021-02-05     作者: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的宣讲,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晚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举办主题为“民法典中过度诊疗责任的理解与适用”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靖律师担任主讲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担任主持,7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邱靖律师结合民法典第1227条关于过度诊疗的规定,深入讲解了我国关于过度诊疗的立法沿革以及该1227条在实践中适用的难点。同时,邱靖律师进一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分析了该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7条的适用所提供的新契机。最后,邱靖律师也就规范过度诊疗的新思路,与参与讲座的律师和实习人员进行了探讨。
       在整个讲座过程中,参与讲座的律师与邱靖律师就民法典1227条的适用以及如何规范过度诊疗进行互动交流,会后大家并就相关主题进一步开展了热烈的线上讨论和交流。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