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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律所支部书记工作例会

    日期:2018-07-31     作者:虹口区律师行业党委    阅读:7,192次

 

7月18日上午,2018年第三季度律所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在区政府202会议室召开。会上总结了前期律师党建的各项工作,对下阶段的工作作了布置。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晓虹、政治处主任张晔、政治处陈海燕、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胡晓虹同志主持。

会上,重点介绍了“支部i生活”小程序信息上报的基本内容、步骤、上报要求及信息上报的注意事项。张晔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向党支部拨付的活动经费使用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工通讯(28)号文件),要求各支部在党费的使用上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不能超越红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的规定,重申了换届选举的流程。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晓虹对下阶段工作提要求,一是各律所党支部书记要将“支部i生活”小程序工作使用落实到位、传达落实到位、审核落实到位。二是要高度重视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要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制定下半年主题党日的计划安排。三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加大对青年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四是就举办“新时代党建引领下的律师业发展”论谈的筹备事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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