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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进大墙 大爱无疆筑和谐

    日期:2012-09-07     作者: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    阅读:4,869次

 为切实响应上海市委、市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对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深入落实以人为本、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加大法律服务于构筑和谐社会层面的多效力度,强化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社会责任理念,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万隆众信所)在上海市司法局、黄浦区司法局的精心组织、积极引导下,自2007年始,与提篮桥监狱共建“送法进大墙”法律援助项目,为此特开设“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咨询站”,向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多方面法律咨询服务,向特殊社会群体开展法制宣传、聆听其诉求,以维稳化解社会矛盾。万隆众信所开展“送法进大墙”活动,旨在秉持“以己之力,供彼之需”的原则,将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社会责任辐射至社会各层面,于提高律师本身职业素养的同时,充分发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社会角色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机制的完善,成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一、化解维稳,聆听诉求

 

万隆众信所自2004年始,即于上海市第四劳教所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复议、申诉案件,至2007年,与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在特殊社会群体帮教形式上达成统一意识后,即协同市检察院二分院监所检察处,向提篮桥监狱服刑人员开展“送法进大墙”活动,提供多方面、多领域的法律援助服务。4年来,万隆众信所始终坚持活动的开展,并组建了一支业务水准颇高的律师团队投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送法进大墙”活动平均每月举办一次,由万隆众信所的律师到提篮桥监狱,与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聆听其诉求,继而从法律角度解决服刑人员提出的关于婚姻、劳动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商务处理、住房动拆迁、子女就学入籍等各类社会问题,并协助其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活动开展至今,万隆众信所始终保持每年350人次左右的法律援助咨询规模,基本解答服刑人员提出的各类监内、监外法律问题。同时,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上的疏导、法制意识的灌输及社会责任的教育,使“送法进大墙”活动的化解维稳作用发挥至最大化。

201011月,市检察院二分院与万隆众信所就如何深化监狱服刑人员帮教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成效等方面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内容、规模等问题进行协商讨论,进一步完善监狱服刑人员帮教机制。同时,自20126月份始,万隆众信所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配合下,每月或每季度向提篮桥监狱管理人员及服刑人员分别开设法律课堂,专题专讲,切实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的号召,提升特殊环境下的个体法律素养。

20116月,提篮桥监狱向万隆众信所赠送锦旗,高度赞扬该所于“送法进大墙”活动中所体现的恪尽职守、勤勉负责的律师执业精神,并以“法律援助进大墙,解疑释惑指迷津”的赠言对万隆众信所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推动监狱帮教工作

 

“送法进大墙”活动开创了向监狱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先河,与司法监狱系统共建,协助推动帮教工作改制改革,实为重大创举。同时,“送法进大墙”活动以其长期、固定、多样之特性区别于普通的社区、学校、机构单日、单次的法律咨询服务,能有效、完整、切实解决监狱服刑人员所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使法律援助的价值落于实处。万隆众信所坚持法律援助服务的贯彻始终,深入、细致地了解服刑人员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保证该法律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该所曾多次接待同一服刑人员,就其提出的法律问题不断深入、细化,尽心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服务因人而异、因事而异,针对不同当事人、不同案件设计不同的解决思路,即无法以固定化、模式化的套路框定所有法律问题。而对于正处于服刑期间的人员,法律援助服务在解决其基本法律问题的同时,须另行顾及服刑人员的特殊身份、特殊心理状态以及所处的特殊时期,避免常规式的法律咨询模式。万隆众信所从积淀多年的法律援助服务经验中提取、研究出若干要点,用以掌握与服刑人员面对面交流的节奏、方式,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避免因服刑人员情绪不稳定而引起的矛盾激化,同时也解决在交流过程中因服刑人员一定程度的社会脱节所导致的沟通不善等问题。

(一)设立“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咨询站”,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

20088月,提篮桥监狱、市检察院二分院驻监检察组以及万隆众信所三方共同就“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咨询站”的设立举行了签约、揭牌仪式。设立咨询站的目的不仅在于从法律角度向服刑人员阐释其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更是为了给予服刑人员一个释疑解惑、解决法律问题的平台。咨询站的设立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封闭性和稳定性,即律所本身完全独立于监狱、检察院等司法机构,以无管理监督职权的第三方身份介入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消除服刑人员的对立、畏惧、抵触情绪,使其更为顺畅、全面地表述自身诉求。咨询站有其专属的法律咨询室,律师与服刑人员可在咨询室中进行不受干扰的交流。同时,律师亦遵守其职业道德,就与服刑人员所交流之内容予以保密,以有效减轻服刑人员于交流过程中的拘束、不安之感。自本所开展“送法进大墙”活动以来,坚持以咨询站作为平台开展一系列法律援助服务,咨询站的稳定设立及运作,给予服刑人员极大的安全感、归属感,使法律援助服务得以更为有效、顺利地开展、延续。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周解业称“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咨询站”的设立实属创新之举。

(二)设计不同的思路,应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法律问题

鉴于服刑人员较之于普通社会成员在心理上更为敏感、复杂,如何把握其在法律咨询过程中的心态变化,引导其接受律师所作出的法律分析与劝说,系整个法律援助工作得以顺利、有效进展之关键。

自“送法进大墙”活动开展以来,经万隆众信所律师接待的服刑人员中,有10%的人员就已判罪名、量刑、财产罚没执行情况等方面存有异议而向律师提出咨询,5%7%的人员就监外个人公司业务法律问题提出咨询,并要求委托该所律师进行代理,1%2%的人员就知识产权方面要求万隆众信所律师提供法律保护渠道,以维护自身利益,其余人员分别就婚姻、继承、住房动拆迁、子女就学入籍以及服刑期满后的就业等问题向万隆众信所的律师进行咨询。该所律师根据不同的咨询内容,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向服刑人员予以耐心、细致地解答。

对于具有极端的自悔、矛盾心理,希望凭借自身努力,重新恢复正常社会成员身份的服刑人员,万隆众信所的律师在解答其所提出的法律问题的同时,根据其心理状态及自省程度,结合其服刑期限,予以适当地宽慰、鼓励,促使其尽快调整自我,通过自身努力减少刑期。对于具有报复心态、情绪极其暴躁的服刑人员,该所律师在特别关注其情绪变化的同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其观念的悖论之处,并以事实相辅佐,告知其法律的宽严政策,说服其打消社会报复心态,促使其重新审视自身的违法行为。

“送法进大墙”活动不仅维护了监狱服刑人员在监内、监外应有的合法权益,保证其不受外界干扰、影响其服刑过程,同时亦有效预防服刑人员产生报复社会、滋生极端恶性心态的现象,有助于监狱管理及教育,净化社会不良因素,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肩负律师社会责任,巩固和谐社会建设

 

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上海律师社会责任报告》中指出: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作为“法律人”的人格责任,是法律责任亦是政治责任,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将造就中国律师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社会力量,将造就中国律师成为积极参政议政、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骨干力量。上海律师业不仅是为经济社会,更是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现代服务业。

监狱作为和谐社会构筑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环境,较之于其他社会层面,拥有更多不稳定的复杂因素,致其存在众多潜在危险。监狱服刑人员或因亲友、邻里、同事、其他社会成员的不理解、歧视,或因与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甚至或因无法得到良好的心理疏导而进一步产生偏激、报复心理,引发暴力恶性事件,甚至群体性事件,这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埋下极大的隐患。万隆众信所与提篮桥监狱进行共建,开展“送法进大墙”活动,正是针对这一社会隐患采取的法律服务措施。该所律师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结合心理疏导,向服刑人员提供解决自身纠纷、矛盾的渠道,抑制特殊环境下不良现象的滋生,有效缓解社会压力。经过4年多的法律服务,万隆众信所不仅与提篮桥监狱建立起长期、友好、互助的共建关系,该所律师更是成为监狱服刑人员解疑释惑、重新审视自身的良师益友,万隆众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也得到本市各级司法机构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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