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下午,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不动产登记小组召开会议,就律师办理商品房交易业务操作指引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章节展开了讨论。奚正辉律师、孙勇坚律师、王金长 律师、章珊律师、赫少华律师、陈成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奚正辉律师介绍了2007年的律师办理商品房交易业务操作指引,其中包括一手房的登记、二手房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根据本次修改小组的意见,需要撰写商品房(一手房)买卖登记、存量房买卖登记、继承登记、赠与登记、购买房屋贷款的抵押登记以及其他特殊类型房屋的登记。
小组学习讨论了目前上海施行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根据该规定,将重点修订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指引,并要撰写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同时提示规定中变化的部分,以及与之前有区别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