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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本市律师报名参加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23-02-03    阅读:3,813次

为更好发挥专门人才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接市司法局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将进一步扩充本市政府立法专家库,在本市律师队伍中选拔聘任部分立法专家。

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专职律师,执业10年以上(2013年2月9日(含)之前开始执业)或具有立法工作经验10年以上;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自2018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五)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咨询和意见建议的能力。

二、工作职责

(一)对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起草或者直接起草政府立法草案;

(三)对政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对政府立法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出报告;

(五)对政府立法的评估、废止、清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六)对其他需要咨询论证的政府立法事务提出意见建议。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

1)下载《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在报名期限内完整填写《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寄送至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名律师须对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扫描件(含本人签字的PDF文件)发送至xuhang@lawyers.org.cn,邮件名称为“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报名-报名人姓名”。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编:200032

联系人:市律协调研部

   64030000-211

   64030000-157

 

附件: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报名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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