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促进和规范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的实施意见》、市律协《关于加强律所财务管理的意见 (试 行 ) 》的相关规定,为引导上海律师积极适应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要求,促进和规范上海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上海律协将开展 2023 年第三季度上海律所财务管理备案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系统对所有市律协团体会员开放,本市各律师事务 所可自愿参加。
2.请通过团体会员账号登录东方律师网 “会员中心”, 进入 “律所财务管理备案”栏目,下载填报模板并仔细阅读 《填报说明》,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注意不要对模 板表格的大小、格式进行调整。
3.2023 年第三季度的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4.各律师工作委员会通过律工委账号对本区律师事务 所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各律师事务所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 意见建议,可发邮件至 hansuhua@lawyers.org.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3年9月27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