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近年来,佘祥林、杜培武、赵作海等刑事错案频发已引起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普遍重视,并催生曾经引起轩然大波的“两个证据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上述“两个证据规则”的出台被普遍认为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较为完整的刑事证据规则。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新近发生的两起“错案平反”案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关于刑事错案问题的探讨。其中一起为发生在杭州的“叔侄强奸案”,当事人张辉、张高平于2004年被控强奸判处死缓,于2013年3月26日再审宣告无罪;另一起为发生在北京的“常林峰杀妻焚尸案”,当事人常林锋于2007年5月案发,于3年后的2010年5月一审判处死缓,经上诉发回重审,2013年3月20日被宣告无罪。
上述案件的判决均发生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刑事错案的成因及防范的讨论。为此,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专题研讨会,拟就上述案件中所折射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新近发生的两起“错案平反”案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关于刑事错案问题的探讨。其中一起为发生在杭州的“叔侄强奸案”,当事人张辉、张高平于2004年被控强奸判处死缓,于2013年3月26日再审宣告无罪;另一起为发生在北京的“常林峰杀妻焚尸案”,当事人常林锋于2007年5月案发,于3年后的2010年5月一审判处死缓,经上诉发回重审,2013年3月20日被宣告无罪。
上述案件的判决均发生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刑事错案的成因及防范的讨论。为此,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专题研讨会,拟就上述案件中所折射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
本次研讨会以主题发言及自由发言两部分组成,分别对以下问题进行探讨:
(1)刑事错案的成因
(2)刑事错案责任追究问题
(3)刑事错案的预防
(1)刑事错案的成因
(2)刑事错案责任追究问题
(3)刑事错案的预防
承办单位: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会议时间:2013年04月07日(周日) 14:00 - 17:00
会议地点: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肇嘉浜路789号35楼)
会议联络人:王思维(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秘书 13761020669)
请各位委员准时出席,同时欢迎感兴趣的律师参加。此次活动计入培训课时,请带好会员卡。
注意事项:
1、因场地有限,感兴趣的律师请尽快报名。名额【60】人【 点击此处报名 //www.batvfd.com/meeting/apply/eb55056900f849cbb84539cc00a36e3c 】 2、活动向本市律师及实习律师公开,报名者请持本人会员卡或实习律师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3、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当日活动的,请提前一天联系我们,以便将名额留给其他感兴趣的律师。 4、会议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会场秩序,手机请调至振动档。 联系人:金鹰 联系电话:64030000-107
1、因场地有限,感兴趣的律师请尽快报名。名额【60】人【 点击此处报名 //www.batvfd.com/meeting/apply/eb55056900f849cbb84539cc00a36e3c 】 2、活动向本市律师及实习律师公开,报名者请持本人会员卡或实习律师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3、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当日活动的,请提前一天联系我们,以便将名额留给其他感兴趣的律师。 4、会议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会场秩序,手机请调至振动档。 联系人:金鹰 联系电话:64030000-107
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