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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兴调查研究之风 履行业服务之责
日期:2009-07-20    阅读:6,714次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贵在实践。一年多来,市律协紧密联系律师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方面,赴京、粤、苏、浙学习考察,博采众长,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律师协会的先进经验,进一步丰富行业管理的工作思路;另一方面,深入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向基层问计,向律师请益,努力争取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在完善自律管理机制上、在解决影响和制约上海律师业发展的“瓶颈”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半年多来,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刘忠定同市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刘正东以及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余学杰、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走访了汇衡所、金茂凯德所、润明所、和华利盛所、原本所、大邦所、中大所、清华所、汉商所、光大所、海众所、中汇所等十余家律师事务所,深入了解目前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主要从事现代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状况、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以及金融危机对律师业务的影响等情况,并认真听取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改进律协服务工作和加强行业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余学杰、市律协会长刘正东、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等一起走访了汇衡所、金茂凯德所、润明所、和华利盛所。涉外业务占50%以上并实行“公司制”管理的汇衡所,从去年年中以来在并购、兼并等方面的业务越来越少,或中途撤销,但由裁员、索赔或停止交易而引起的纠纷多了,在劳动法、商法、公司法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总的法律需求增长较大;市场竞争的加剧,也迫使事务所压缩可变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汇衡所业务创收已有10%的增长。在青年律师的培养方面,汇衡所的几个青年律师赞赏有加:一是事务所整体氛围好,事务所的“公司制”管理,合伙人风格一致,与青年律师有共同语言;二是事务所培训制度好,每周定期举办业务活动,宣讲新的法律法规,分组讨论法律问题,合伙人还有意识地帮助青年律师与客户沟通。而润明所则在近几年来从北京大学招聘了十多名法学本科生,在通过司法考试和熟悉律师事务所业务后,鼓励和支持他们出国深造,9个月取得硕士学位,然后在当地实习一年通过美国司法考试,回国后成为涉外业务的骨干力量。刘忠定副局长说:送青年律师出国深造是培养涉外律师的“短、平、快”方法;今后律师团出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协商建立互派律师实习模式。

    2009年3月至6月,市律协会长刘正东、秘书长万恩标等又陆续走访了原本、大邦、中大、清华、汉商、光大、海众、中汇等律师事务所。

    3月20日,刘正东会长等到原本所、大邦所调研,考察金融危机对律师业务的影响。这两个所都反映,全球金融危机对事务所业务带来实实在在的冲击,非诉业务首当其冲,业务比重明显下降,一些去年已经陆陆续续在商谈中的项目被搁置或取消了,一些并购项目即使通过,但预算也缩减了。原本所未雨绸缪,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危机预防机制,在营销上进行新的探索,注重客户的整体开发,从传统的“口对口、点对点”方式转向“专业营销+渠道营销”模式,提高了营销的有效性,保证了律师事务所的平稳运行。

    3月24日,刘正东会长等到中大所、清华所调研。成立于1992年9月的清华律师事务所,去年底完成了合作制向合伙制的转制工作,为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新气象,改制后今年1月、2月份的业务创收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清华所主任尹燕德表示,金融危机对该所非诉业务的冲击不大,近期事务所连续接到了4-5个产权交易项目的业务,可以说是金融危机带来的新的业务点。杜哲峰律师认为,金融危机创造了中小企业并购、重组等大量的新的律师服务机会,律师可以联合各个中介机构,设计困难企业抱团整合优质资产的资产重组计划,拓展新的业务亮点,盘活困难企业;律师还应该积极介入私募股权的法律服务,创造业务新渠道。

    5月14日,刘正东会长等到汉商所和光大所调研。成立仅一年的汉商所已度过了磨合期,合伙人承担着揽案源的责任,实行团队办案以及短程式、分条块的管理,团队之间互相支持配合。该所负责人王嵘律师说,新的运作机制消灭了提成制,工资制和案源的统一分配,使新律师和律师助理“衣食无忧”;有计划和有选择的专业培养,使青年律师得以快速提高,成为成长型的最快乐的律师。光大所的青年律师占80%,该所负责人祝小东说,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一定要选择专业,决不能放任自流;他认为,上海不能单纯地强调规模化,应走淮海路的“精品化”道路。

    6月12日,刘正东会长等到海众所和中汇所调研。成立于1998年的海众所,金融危机对其业务影响较大,有些委托人取消或者削减了部分业务项目;事务所注重抓基础建设,成立了党支部,努力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事务所律师素质较高,但是规模不大,因而在业务拓展等方面受到了一定影响。海众所律师反映,极少数律师挑词架讼,明知要输的官司还坚持要打,在当事人中影响不好;法官也说:有律师参加的案子调解难。刘正东认为,这是自己砸牌子,坏自己的形象!律师形象是靠每个律师来维护的。在中汇所,刘正东会长参观了办公场所、会所设施,对该所宽敞明亮的台球、乒乓球运动场所和侧楼顶上的露天咖啡座很赞赏,称之为“上海第一家”;合伙人朱平律师则自豪地说:“这是中汇人工作之余锻炼和休闲的宝地。”对于中汇律师就业务培训和业务研究方面提出的一些意见,刘正东表示,第三季度将调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希望大家自愿报名参加;今后将安装在线软件,律师可以远距离参与培训,并在培训讲座中尽量制作光盘,将业务研究成果通过东方律师网实现成果共享。

    在进行上述工作调研的过程中,刘正东会长还不断地向律师们介绍了市律协参与制定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以及市律协制定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等相关情况。对于长期困扰和制约上海律师业发展的收费问题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律师们倍感欣慰。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和市律协领导广泛征求律师对改进律协服务工作和加强行业管理的意见与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希望市律协更加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扩大青年律师参与市律协各种活动尤其是业务活动和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活动的机会,组织青年律师参加上海一些知名律师和知名案件的庭审,实地学习庭上辩论技巧;2. 建议市律协加强对现实生活中热点问题的法律研讨;3. 建议市律协为广大律师事务所制作安装更多的“律师事务所信息互动与规范化管理平台”,以方便事务所更加有效地使用;4. 建设市律协与律师事务所常态沟通渠道,建立集团邮箱,构筑市律协与事务所直接沟通的信息平台;5. 希望市律协多邀请一些管理比较好的中、小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传授经验,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6. 在“北大法宝”的基础上,希望市律协开发和提供Westlaw之类的外文检索系统;7. 借鉴香港所的发展经验,培植一批中等规模的海派涉外所;8. 恢复发放法院内部资料等等。

    刘正东会长在调研中表示,会把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本次调研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律师协会,进行认真分析和统筹考虑,并在适当的时候,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在市律协的各项工作中,使市律协能够更多、更好地为上海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服务。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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