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告厅召开2020年度年终工作总结会议。分管会长徐培龙、研究会主任马晨光、副主任郝红颖和刘倩及多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研究会对2020 年的各项工作成果进行了回顾和介绍。在众多委员的鼎力支持下,研究会今年取得了丰硕的工作成果,包括参与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监管企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公司章程及合伙协议研究课题、编撰了《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公益基金实务问题和法律风险五十五问》、修订了《律师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2020 )》、围绕文化产业基金投融资和私募基金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等主题举办了多次公开交流活动,并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其他业务研究会联合主办了多项研讨会,又和上海市法学会等机构共同召开立法征求意见研讨会,针对《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多项法律法规反馈了修改意见等。
徐培龙副会长对于研究会过去一年开展的各项工作表示肯定,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研究会工作、发挥研究会委员的专业力量和与会成员分享了宝贵意见。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各位委员也对研究会未来一年工作计划提出了多项建设性的意见。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研究会将在2020年度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新的一年,继续发挥专业力量,更好地服务上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