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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发展:我们在路上

2014年第08期    作者:胡世民     阅读 5,546 次

  近年来,在闵行区“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进程中,闵行律师以参与者的姿态积极投身其中,主动担当、甘于奉献,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为百姓利益据理力争,为公平正义孜孜以求,其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律师代表及大量令人感动的事迹。他们为闵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平安闵行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但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闵行处于城郊结合部的地域局限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闵行律师业的转型发展还有很多瓶颈和问题,规模大所、品牌强所、领军人才、专业队伍与市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面对新形势,我们还需不断创新思路,谋求突破,在推动闵行律师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上下功夫。

 

  一、要积极营造律师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大对律师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律师制度、律师权利和义务以及律师在履行“三个维护”职能中的典型事迹,加深社会公众对律师积极作用的认识和认可,改善律师执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基本权利。积极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良性互动的法律共同体,加强律师执业过程中人身权益的保护,努力减少律师在诉讼代理中的人为障碍,为他们行使调查权、会见权等提供必要保障。同时,努力打造健康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各司其职,努力营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公平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

  三是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扶持。通过搭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双结对”活动、重大事件处置等平台,为律师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的空间。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强化政策制定、调查研究、扶持引导、监督检查上来,推进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税务、人保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新执业律师税收优惠政策和会费的一免二减工作;对特殊引进的人才,在工作条件、住房保障、居住证办理、户口引进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创造机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此吸引更多的优秀律师到闵行来创业发展。

 

  二、要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

  一是强化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司法部今年6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与践行“责任、诚信、智慧、创新”的闵行律师精神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的理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律师的个人声誉和律师的行业形象。

  二是加大对律师的培养力度。注重青年律师成长,继续发挥“以老带新”传统带教模式的作用,组建“名师指导团”,通过“名师讲坛”、“名师结对”、“名师带教”等方式,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机会。坚持自主培养和委托培养相结合,通过专家授课、律师沙龙、交流考察等形式,每年有计划地开展专业知识轮训。同时,与高校、境外培训机构建立合作项目,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选派律师参加学习深造,努力培养一批不同领域的专业化人才,不断提升闵行律师的整体影响力。

  

  三、要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近年来,闵行区的律师事务所从规模、人数上都有很大的发展,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是当务之急。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上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我们提倡大所要努力做强、中小所要做精做专,无论大所还是中小所,都要做到规范管理。当前主要把“四个机制”建设好:一是要健全完善组织管理机制。事务所无论大小,都要有一个好的组织架构,真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要健全完善质量保证机制。通过机制化的运作来保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到诚信服务、规范服务、高质量地服务,以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欢迎与信赖;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分配机制。实践表明,一个律师事务所要良性发展,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是关键。分配制度搞不好,事务所就形不成合力,难以持续发展;四是要完善合伙人和事务所主任负责制。一个律师事务所管理得好坏,合伙人和主任是关键。合伙人和主任要增强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真正落实好法律赋予合伙人和主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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