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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律师服务团参加“2011孔子故里 好客山东台湾行”活动

来源:山东律协     日期:2011-07-22     作者:山东律协    阅读:4,944次

 图一 律师服务团参加台中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洽谈会


图二 律师服务团拜访东吴大学法学院
 
    2011年7月8日至15日,山东省政府在台湾举办“2011孔子故里 好客山东台湾行”活动。为对此次活动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寻找鲁台经贸交流服务契机,省司法厅、省律协高度重视,组建了以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齐延安为团长,以省律协副会长栾少湖、韩强为副团长的8人律师服务团。
    在台期间,山东律师服务团根据大会安排积极参与“2011孔子故里 好客山东台湾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洽谈会、鲁台战略性新兴产业论坛等多项重要活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洽谈会上,山东律师服务团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宣传山东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投资商合法权益的优良投资环境,增强了台商投资山东的信心,成为此次“台湾&S226;山东周”活动的最大亮点之一。
    山东律师服务团副团长、省律协副会长栾少湖在鲁台战略性新兴产业论坛上做了“法律服务促两岸新兴产业互利双赢”的演讲,就山东省律师法律服务机构、执业律师的规模、业务发展情况、业务领域、为台商投资大陆提供法律服务、与台湾律师同行的交流等情况做了全面介绍,引起了与会鲁台企业的强烈反响。期间,山东律师服务团向与会客商发放了介绍山东律师业发展的宣传材料,并与鲁台企业代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在台湾期间,山东律师服务团还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台湾理律律师事务所、台中市律师公会、台湾群展律师事务所等台湾同行进行了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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