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配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着力研究并解决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法律问题,昨日,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海事大学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在国际会议中心共同举办 “2011上海航运法治论坛”,以 “航运金融的法治促进”为主题,围绕上海航运金融发展面临的瓶颈法律问题展开研讨,献计献策。
上海要发展国际航运中心,离不开航运保险业的发展。律师孔庆德表示, 2010年上海地区船舶险和货运险总量达到21.94亿元,占全国相关业务量的17%。然而在全球航运保险的市场份额已达250亿美元的今天,上海的航运保险与国际上的差距不言而喻。
“我国船队规模已成为世界第四,但有将近50%的远洋船舶挂方便旗。有相当多数量的中小船东为降低风险参加国外的保赔协会,大概有70%的远洋船舶加入国外的保赔协会。”孔庆德称,可考虑先适合中小船东的保赔协会,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适应国内市场和中小船东的需求,而从业律师也要相应地提高船舶、贸易、保险等专业知识。
与会专家还探讨了 “航运金融创新与法制环境”与 “航运融资”的法律问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李峰提出,可以利用夹层融资作为解决中小航运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渠道之一。上海海事大学康锐教授则认为,航运产业内涵过大,基金投资目标不清晰,资金进出不畅等因素是投资人出资动力不足的关键原因,也是法律完善的突破口和关键。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目前,从上海航运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与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相比,仅属于起步阶段,在市场规模、中介服务、人才集聚、政策环境、金融机构实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上海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航运中心,就必须在软环境建设上下功夫,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借鉴先进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法律体系,同时走出自己的特色。
市律协会长盛雷鸣称,上海已经初步具备了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复合型知识的专业化律师人才队伍,接下来将进一步依托市法学会、各高校、有关行政机关等力量,以有关业务研究委员会、律师学院为平台,继续进行金融、航运、国际贸易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的专题法律研讨和一系列实务培训,扎扎实实地提高上海律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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