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赫少华
律师职业,诱惑在于,稻梁谋之余,不间断地跟惰性和自以为是较劲,使得性格上干瘪的人快速丰盈起来;将那鼠肚子鸡肠的气量撑圆,将那闷骚内向张扬外向的性情调和,一个远离迁就靠近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场景,你敢于懈怠吗?当然,也会吸干某些人的自信和渴望,令其黯然失色地离开。
常规的庭审,犹如话剧,在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段特定的演出;有时,因为情绪不对口,可能未必入戏,或许只有自己知道,但行家依旧能察觉出来,即游离于剧本,尽管是无台词的剧本,法庭审判的程序赫然在目。
A院庭审,或许称某种或某某种事件的情绪导致不亢奋,尽管是事实,但不可能成为借口。疲惫和意外,总要尽量在庭审前消化掉的,庭审不N机的,且一言既出,落纸生效。若是以反省为基点,结合曾经的庭审,乘机谈下某庭审的感受,可以概括如下:
主题:今天,庭审情绪低落,无倾诉欲望。
场况:庭审略有遗憾,中气不足,面对对方律师的慷慨激昂,侃侃而谈,自己反应有些冷淡,情绪上未作出呼应,关键点虽清爽,但缺乏起承转合的系统感及酣畅淋漓的挥洒感(自己讲述不尽兴),且讲话时很少看法官、书记员(绝对不是含羞)。
延伸:发散性思维———律师庭审。
庭审,是律师必修课;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是要参与的。对于律师而言,经验和经典,犹如浓得化不开的糖,总是要在历练的稀释下,才有香味有口感,最终才有了美味;而庭审就是那台机器。若是隔段时间不参加庭审,反而有些老胳膊老腿的迟钝感;偶尔遇到混江湖的代理人,百般无奈,享受庭审后的成长感觉,对人对事,都有新感悟,沉重中不乏多姿多彩。
在一个严肃的场合谈一件重要的事,可以诙谐轻松些,或一本正经,切忌言之无物;庭审之势,气势磅礴夹杂肃杀之气的十面埋伏,未必敌得过一团和气的绵里藏针;每次庭审,都在不停淬炼打磨你的“演技”,性情、控制力、迂回中有的放矢。尽管庭前多精心准备,构思策略。然,庭审中难免有山穷水尽,自然也出现峰回路转。
对抗性是庭审的永恒主题,对抗并不对立,没有非黑即白的界限;庭审中,依然需要沟通,而不是单纯地抗辩、辩驳、陈述。但重要是,哪些是沟通,哪些是法律之辩,沟通中坚守法律,坚守中糅合沟通。有的律师,坚守的成分过重,因坚守需要冷静理性,故庭审中缺乏情绪渲染,适度的情绪渲染(法律严谨与文学活泼感承接)则能增加庭审效果,但也无须搞成演技派,声泪俱下。
不同的性格,必然有不同的庭审风格;重要的是要适合自己,总体来说,庭审风格,取决于法官立场;庭审和谐,在于当事人诚信;而律师,一定要在法律技术和庭审技巧上加以减弱突发事件的劣势影响。
譬如,对方占据道德制高点进行一番慷慨激昂的讨伐檄文后,你在庭前或许只是淡淡一笑,但就本案的法律和事实,将进行略显枯燥的陈述和说明;若是硬邦邦地直接进入法律庭审思维,虽凸显专业但却不够润和。庭审虽是法律的主场,但并不是全部,有法官专著论述法庭上的心理学,恰也印证该点。坚守主场不得放松,但若过于专注主场,则显得僵硬;譬如法官问,那个地址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若只答,合同中即是这般约定;就显得突兀。
一人勤勉钻研之力,虽可成就一枝独秀,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纠纷的繁杂证据的零散,需要助理或搭档,庭下调查或研讨,更易彰显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优势,一旦需要合作开庭,问题便纷至沓来。
合作开庭,可以填补思维短路,优势诸多;有时合作开庭反而会增加分心,犹如打球,队友的救场和配合是提高赢面的,偶尔的抢球和同时避闪容易引起情绪波动,故对于案件尽量有相同全面的了解与把握,案情事实的了解不能有层次感,犹如打球水平,高手带低手可以,合作则有些突兀。其实,主要是配合默契度是需要磨合的,心态上要放得开,敢于淋漓尽致的发挥,不要分心考虑队友的准备,因为或许他比你更熟稔规则,更懂得填充。
行走于律师路,尽力而为之下,要么尽情的庭审不给力的裁决,要么不尽情的庭审给力的裁决,若是尽情的庭审给力的裁决,或许是职业路上的经典(对个人而言)。●
(作者单位: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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