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市律协收到市政府法制办的《<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采纳处理情况的反馈》。市律协对《办法》提出的有关适用范围、预防性卫生审核的程序和合法性、卫生学评价报告出具的主体的修改建议获得市政府法制办采纳。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25日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0年,该《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曾征求上海市律师协会意见。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认真讨论研究,出具了书面修改意见共计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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