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针对草案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并由市律协于5月26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本次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共计7条,800余字,涉及管理部门的设置、企业扶持的标准、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明确、投诉和举报的期限等内容。委员会主任周吉高、委员许海峰等律师参与修改,副主任鞠恒律师统稿完成。
2017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针对草案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并由市律协于5月26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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