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www.batvfd.com/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batvfd.com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陆敬波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政协第十三届常委、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2017年被评为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获2015—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称号。
采访伊始,陆敬波律师就追述起一件往事:2002年,由他发起创建的国内第一个劳动法专业网站“劳动法苑”刚问世,《上海法治报》率先作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一网站走过了18个年头,贵报的推介和关注当有一份功劳,我至今难忘!”
陆敬波大学毕业后,旋即入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1995年7月获得硕士学位后进入律师界,先担任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并在上海市第五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98年底,与志同道合者创办了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任执行合伙人;2004年组建江三角律师事务所,迄今已当了该所16年的“掌门人”。
“我之所以离开综合性的协力律师事务所,另建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是因为我决定开拓人力资源、劳动雇佣领域的专业化执业道路。”十多年来,陆敬波与同仁艰辛探索、奋力开拓、勤勉耕耘,义无反顾地开启了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化之旅。他在这一领域实绩斐然,体现出个人的独特价值,从而受到业界的认可和推崇。下列社会职务足以管窥一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咨询顾问、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社会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等。
深思熟虑后的专业选择
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律师业务渐次拓展,突破了刑事、民商事和行政三大诉讼领域。相对金融证券、外商投资等热门专业,劳动法领域少人问津。陆敬波说:“2001年,我把自己的专业目标瞄准劳动法领域,这是我个人有些特立独行却又深思熟虑的选择,也是我律师职业生涯的一个重大转折。”
当年创办协力律师事务所时,陆敬波专注于从事外商投资法律服务。但生性不爱走寻常路的陆敬波总觉得它不是自己的专业方向,他孜孜以求属于自己的执业发展道路。于是乎,陆敬波设计了一份调研问卷,调研对象主要是百家中外大型企业,核心问题是:让你最头痛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调研结果显示:被调研企业普遍感到最头痛的法律问题是劳动法问题。而这恰恰与他平时的工作感受和理性分析相吻合。“何不以此作为自己今后执业的专攻方向?”陆敬波的想法一时受到同事的不解、质疑,甚至反对。但基于对国内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和西方发达国家劳动雇佣法律服务现状的分析,尤其是“劳动法苑”网站开通后所产生的经久不衰的社会影响力,陆敬波认为劳动法领域为我国律师提供了极大的商机和广阔的蓝海。诚如自云:“现在来看,国内的劳动法律师业务,无论是专业律师数量、律所(团队)数量,还是律所的业务创收,均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长足发展。这充分印证了我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我相信这只是开始,更大的发展还在未来。”
十多年来,陆敬波矢志不渝地在劳动法领域深耕细作。他除了长期担任诸多大型外企如汇丰(中国)、花旗(中国)、西门子(中国)、诺基亚、一汽丰田等,国企如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银行、国家电网、东方航空等以及民企如华为、腾讯、德邦证券等的劳动人事法律顾问外,还承办了大量具有典范性的重大案件。他还受上海、重庆、广东、浙江、甘肃、湖南等地律师协会和单位的邀请,相继为8000余家企业和律师同仁提供了专业的劳动法实务培训,讲授“个税法修改精要与企业应变之策”“新时代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对劳动用工立法和司法的影响”“新科技对企业用工管理、立法和司法影响”“走出去:海外劳动用工十大类法律风险”“劳动派遣VS劳务外包与‘三调’实务管理”“《民法典》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等专题课程,反响强烈。
陆敬波执业专业化还有一个明显特质,即:理论研究与实务并重,将实务提升到理论层面加以总结。自从事劳动法法律服务以来,他除了屡屡发表相关论文外,几乎是每年出版一本著作,诸如《劳动合同法HR应用指南》《纷争与和谐——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企业招聘管理法律实务》《集团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实务》《企业工会法律实务暨海外工会制度精要》等。“你在律师执业中,每每彰显出‘学术情结’呵!”笔者的这一客观评语赢得了陆敬波的莞尔一笑。
劳动法成功案例举隅
陆敬波专擅人力资源、劳动雇佣领域的境内外法律服务,实绩非凡,业界认可。其代表性案件,如2016年指导某美资跨国集团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建立工会;依法代理因员工罢工导致的某通信巨头公司与71名员工集体诉讼案;2017年妥善处理某钢铁集团职工公积金历史遗留难题;2018—2020年,办理我国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涉案3000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涉案10000人的人员分流转移项目;尤其是在国家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多次以律师身份参与并主导大型国企的员工安置项目,妥善处理了大量的集体争议或个体争议,既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里仅举两例,以飨读者——
一、上海贝斯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安置案
该公司从2014—2016年连续亏损,其股东会于2017年2月作出“提前解散公司”的决定,解散日期定为7月31日。陆敬波受委托办理员工安置工作。这一项目的难点是:一,人员较多,且139名员工中多为同乡,容易抱团诱发群体性事件;二,时间紧迫。
陆敬波及其团队快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如确定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方案,稳定员工情绪;分时段设计补偿方案,以签约奖励金的办法激发员工离职积极性;优先处置核心员工;积极与政府部门和工会联络,准备了集体协商预案作为最终解决办法;主动培训相关人员,设计问答对照表,避免公司人员在沟通时引发员工抵触情绪。
在安置项目实施阶段,陆敬波及其团队常驻现场,接受法律咨询,解释法律条文,协助公司开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包括协助外包公司及其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从6月28日公司宣布解散决定到7月7日员工安置工作顺利结束,10天内员工100%签署协商解除协议,实现了零诉讼,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贡献。
二、员工阮某与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案
委托人阮某系美籍华人。2010年12月,受某物流公司D公司邀请,回国参与“上海千人计划”。翌年2月1日,与D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任职副总裁,工资为基本年薪60万美元(按月发放)、绩效年薪60万美元。当年8月,D公司单方面停止支付阮某基本年薪中按月发放的薪金;在完成2011年度绩效考核后,D公司又单方面拒绝支付绩效年薪,每月仅向阮某发放人民币5000元。2012年7月,D公司与阮某解除劳动合同。阮某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兑现原合同规定的薪酬,并确认D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至判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报酬,支付“上海千人计划”待遇中的补助金25万元人民币。
D公司辩称:阮某以提供虚假工作经历等欺诈行为骗取“上海千人计划”待遇,且绩效考核不合格。
接受委托后,陆敬波三次出庭参与案件审理,多次提交补充证据和辩论意见。最终仲裁庭支持了陆敬波的代理意见,认为阮某并未提供虚假工作经历欺骗D公司,裁决要求D公司支付阮某“上海千人计划”的补助金及相关薪酬(包括医疗费)。D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陆敬波仍继续代理之,并帮助阮某获得胜诉。
律所:在专业上下功夫
作为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陆敬波个人的专业追求直接影响和引领着该所的业务走向和发展趋势。经过16年法律服务市场的淬炼,它在劳动法领域声誉日隆。
陆敬波自信地说:“江三角成立以来,有两个‘不变’:一是公司化的管理体制不变,二是专业化的方向不变。倘要说变化也有两点:一是规模大了,由刚成立时的不足10人发展到目前的200多人,还在京、津、渝、深等8个城市开设了分所;二是服务项目也不止是解决劳资纠纷、讨薪等,而是注重于帮助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规避法律风险。”
在论及“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关系时,陆敬波对“小而精,大而全”一说不以为然。在他看来,专业化无疑是一家律所之本,律所的专业不仅可以规模化,而且应该规模化,如美国一些劳动法律所拥有几百乃至上千名专业律师并不罕见。所以,陆敬波为江三角定下的目标是:办成一家规模化的劳动法专业律所。该所自始实行公司化治理,分设专门负责业务的律师部门、负责知识管理的研发部门、负责培训服务的培训部门以及负责市场营销的运营部门,实现专人专事、分工合作。与此同时,该所还大力引进和培养国际化人才,设立美国湾区代表处,加入Innangard等国际律师联盟,积极参加IPBA、IBA、LawAsis等国际律师组织的活动,目前已做到可以为客户提供英、日、德、法、俄等多语种法律服务。
既然陆敬波及其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专攻劳动法领域是另辟蹊径,那么开拓相关业务也就不同寻常。“以创新驱动发展”是陆敬波主政律所的主旨思想,具体说——
信息化:针对劳动法业务量多、面广的特点,建立“劳动法苑”网站,不断提供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其中的“聘请律所”栏目深受民众欢迎。
市场化:除了替中外企业培训劳动法务,还举办论坛、研讨会、沙龙等形式多样的市场活动,如举办的《银行业人力资源合规蓝皮书》发布暨高端分享会吸引了百家银行参会。在国内率先制作发布劳动法专业实务期刊《劳动法苑》,始终坚持原创、聚焦实务。
学术化:在强调实务技能的同时,该所理论研究蔚然成风。由陆敬波领衔编纂出版了《江三角劳动法金钥匙丛书》(共8册),目前面世的《解雇管理》和《女职工管理》,以其创新性、专业性、全面性广受好评。为帮助企业应对挑战、迎接机遇,该所联合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共同打造了《法典与劳动——<民法典>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蓝皮书,2020年10月23日在北京举办蓝皮书发布会与高端论坛。
立体化:针对近年来劳动法业务的新发展,陆敬波倡议“四维战略”(从深度、高度、广度和长度拓展劳动法业务),以“劳动法+”实施服务内容关联化、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区域跨越化、服务方式科技化,日臻“专业创造价值”的愿景。
“一带一路”推动了我国大批企业走出国门。该所既服务于“走进来”的外企,又注重为“走出去”的中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建立了“域外劳动法中心”,吸纳诸多“海归”专司各国和地区的劳动法;成立“江三角域外劳动法智库”;制订由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事劳动法业务的律师参与的“江三角全球同业伙伴计划”;多次参加国际性会议并就中外劳动法比较发表演讲;应全国总工会邀请,为其各部门和条线作“‘一带一路’中海外职工权益保护”专题讲座。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抗击新冠疫情期间,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以自己的专业所长,通过专项组织、合规指南、公益讲座、新政解读、咨询热线、志愿服务、捐款捐物等方式,倾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力助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不负时代 社会为家
劳动法本身就属于社会法。因此,在创建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时,陆敬波就把“不负时代,社会为家”确立为该所的四大所训之一。其实,担任诸多社会职务的陆敬波除了繁忙的办案业务和管理事务,还腾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围绕劳动法从事社会工作,身体力行“不负时代,社会为家”的理念。
2006年起,陆敬波连续5届(每届3年)受聘担任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参与地方立法调研、政策论证、重大群体事件调处等。并接受浦东新区总工会委托,完成了“长三角一体化与劳动法适用的统一”课题研究。2017年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陆敬波为立法工作奉献才思。如:为《<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修改发表专业意见,担任《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实施后情况评估课题组副组长,制作并发布《江三角<劳动合同法>修改系列座谈会调研报告》。
作为现任的上海市政协常委以及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政府和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法律顾问,陆敬波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每年的提案和建议都广受关注,如《关于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打造民企与职工发展共同体的建议》《关于统一在沪就业外国人劳动保护标准的建议》等。今年4月29日,陆敬波在上海市政协常委会上所作的《建议及时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纳入“一网统管”体系》发言,受到市领导的重视。
作为民盟上海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陆敬波发起并组织了“长三角一体化与法治协同构建”高端沙龙。其论文《<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完善与营商环境的优化》获得2018民盟法治论坛一等奖。
陆敬波自2015年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研究会主任后,就组织委员们以“月度沙龙”、实务讲座等形式提升同行的劳动法专业水平。由他倡议发起的首届“长三角劳动法律师论坛”、承办的首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东部劳动法律师论坛”,声名远播,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荣获“2017年度上海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行业贡献奖”。
陆敬波还被推举担任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等,投身劳动法学术研究。同时受聘担任上海财经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客座教授或兼职导师,开设专业课程,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培养后备力量。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