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昨天,深圳市中级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苹果公司很“受伤”。在“苹果”向深圳唯冠公司索要iPad商标权一案的审理中,“苹果”的要求被驳回了。这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是无权使用“iPad”这个英文单词来销售它的平板电脑的。 苹果公司这次不仅没能拿到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而且还可能被反咬一口。和君创业的总裁李肃以深圳唯冠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对媒体说,他们将向苹果公司索赔100亿人民币。iPad不是苹果创造的吗?怎么在中国就不能用了呢?《天下公司》就此采访了和君创业公司公关部负责人黄一丁,他做了如下解释: 黄一丁:他(苹果)是跟台北唯冠去做的交易,台北唯冠不具有大陆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只是在其他国家其他地区比如欧洲、北美、东南亚iPad的商标所有权是归台北唯冠的,那么大陆的iPad商标是深圳唯冠的,这两者之间的股权关系都是有很大差别的。 台北唯冠、深圳唯冠,真是让人越听越乱。经过一番梳理,我们终于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香港有一家名叫唯冠国际的上市公司,在中国台北和深圳都分别成立了分公司。2000年的时候,台北唯冠公司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当时苹果公司还没有推出iPad平板电脑。 真没想到,深圳唯冠公司早在10年前就注册了iPad商标,这家公司怎么会这么有远见呢?黄一丁先生说,其实平板电脑也并不是乔布斯个人的创意: 黄一丁:他也一直在做IT行业的代工,代工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要有自创的冲动,他们原来就想做新型的平板式的电脑,打破和颠覆原有的电脑模式,这个想法其实很多人都有,并不见得说只是苹果本身或者乔布斯才会有,他们不但有这个东西,而且他们在做这个东西,和试一些新产品,而且做出来了一些在卖,后来因为经济危机导致全球商业包括他的资金全部都出了问题,,到现在他的产品还有库存。 2006年,当苹果开始准备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国际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的价格转让给苹果。“苹果”说:唯冠台北把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了苹果,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权。 但是,深圳唯冠方面表示,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所有,唯冠台北公司没有权力出售。所以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市场并没有iPad的商标权。和君创业公司公关部负责人黄一丁说,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销售iPad,纯属侵权行为: 黄一丁:去年他们9月17日开始卖这个之前,他们都谈过这个事情,那时候谈判还是交易,现在可就不是这回事了,在大陆大规模售卖,9月就悍然的没有拿到商标权,至少是在争议状态在卖,他卖的越多意味着他赔偿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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