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05年上海市老年维权工作培训班
日期:2005-05-2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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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4-25日,市老龄办、市司法局、市老年维权工作小组在松江举办“2005年上海市老年维权工作培训班”。来自各区县老龄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约50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会议分别由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吴幼敏和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金菊英主持,市老年维权工作小组领导、市司局副局长刘忠定作开班动员。 培训主要内容:1、业务授课。邀请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级巡视员张方作“四五”普法与老年维权讲座;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长邹碧华作老年审判理论与实务讲座;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吴幼敏作了宣传贯彻实施《老年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讲座2、工作探讨。将19个区县按地域划分为西南、东部、西北3个小组进行讨论。大家主要针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老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老年维权工作的困难与对策等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3、大会交流。会议安排杨浦区老龄办、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市房地局、金山区老龄办及市司法局法宣处等5家单位介绍各自的经验与做法。4、布置工作。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金菊英要求与会同志近阶段做好3项工作,一是开展2004年度“老年维权示范岗”工作总结检查;二是评选2004年上海市老年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三是做好第四批“老年维权示范岗”申报工作。希望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认真完成上述三项工作。 按照沪老龄办发(2005)第19号文件要求,市老龄办、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老年维权示范岗”申报工作。第四批老年维权示范岗共100家,其中律师事务所为10家。市律协将充分发挥各区县司法局的资源和力量,在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推荐10家律师为第四“老年维权示范岗”。 为期两天的培训,按排紧凑,内容务实,有理论,有实务,有案例,以案说法,以情寓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受益匪浅,大家表示要把学到的先进经验,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使老年维权工作能循序渐进的推进,更上一个台阶。并希望今后每年都能组织一次维权工作培训班。市律协业务部主任陈东作为老年维权工作小组联络员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