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下午14:00,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召开《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的研究座谈会。会议由委员会副主任张磊律师主持,主任马永健律师等9位委员、干事、秘书参与。
《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上海市居民的生活,因此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将指派委员作为律师代表参与2016年6月《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出台的听证。本次会议专门收集各位委员的意见并形成委员会的统一代表性意见,为此次听证会做准备。会议主要就“居民用户”的范围(即用电主体)、“电费支付”中不支付电费的罚则是否应当与失信行为挂钩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制、违约金罚则的规定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