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 月 1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为全面提升上海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持续增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市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依法防控、系统治理,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联防联控,科技引领、精准施策为基本原则,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使上海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成为全球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为达成这一目标,《若干意见》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涉及20项内容,包括要建设五大体系、完善五个机制、加强五个能力,以及强化五个保障。
一、完善体系建设,织密织牢城市公共卫生安全防控网络
从新冠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我们看到,在应对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防控体系,只有防控体系坚强有力、防控的指挥灵敏高效,才能更有效快速地应对重大突发疫情。因此,《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大体系的建设,从而完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防控网络。而五大体系,分别是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
《若干意见》提出要建设集中统一、智慧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重点是完善应急指挥体制,健全应急预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
要建设协同综合、灵敏可靠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重点是以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监测哨点布局,构建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风险预警系统。对监测体系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基于大数据的综合监测系统,建立多点触发、动态灵敏的预警研判模式,提高对新发、不明原因疾病的早期发现和风险预警的能力,才能更好更及时的做到“早发现”。
要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是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要建设定位明确、平战结合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重点是形成由市级定点医院和医疗机构、区级医院和区域性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构成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医防融合、中西医结合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
要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重点是坚持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压实属地责任,完善社区治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优化防控机制,提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运行效率
在围绕提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运行效率上,《若干意见》指出需完善五个机制,即平战结合机制、快速响应机制、联防联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
要完善平战结合机制,重点是构建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以及应急状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机制。立足战备,着眼平时的平战结合机制,才能更好地培养使民众在面对重大疫情时的防疫意识,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医疗队伍。
要完善快速响应机制,重点是建立智慧化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临床医师传染病等相关知识培训,利用大数据提升传染病早期筛查和临床预判能力。
要完善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是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强化与长三角和省际防控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要完善群防群控机制,重点是加强社会面协同联动,发挥各类组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加强健康知识科学普及,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要完善精准防控机制,重点是加强分区域、分等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强化智能监测,明确防控重点,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确保防控工作精准高效。
三、推进供给侧改革,提升公共卫生应急防控能力
在围绕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供给侧改革,《若干意见》指出需加强五个能力,即硬件设施建设、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攻关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
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重点是优化公共卫生设施布局和居民服务点设置,加快市级疾控机构硬件设施项目以及各类检测实验室、应急和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区级疾控机构达标工程和能力建设。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社区“哨点”诊室标准化建设。
要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学科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学科群。科学核定疾控和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稳步提高人员薪酬水平,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吸引力。此外,在此次新冠疫情当中,我们看到专家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建设一个专业化程度高、涉及相关学科领域面广的公共卫生的安全专家库,使得在未来应急指挥体系中有更多的智囊参与,让疫情防控能够在科学的基础上有力、有效、有序也是十分重要的。
要加强科技攻关能力建设,重点是坚持平战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重大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科技协同攻关,推动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启动生物安全重大科技计划,加快公共卫生领域临床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是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互联网医疗,积极支撑慢病门诊服务、网络咨询、科普教育和跨区域远程诊疗合作。
要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重点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以政府权威发布为主、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舆论引导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网络,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社会公众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作用。同时,笔者认为,在信息发布中,也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需要广大市民遵守的防控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网络、广播、张贴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政府已经发布的各项通告、命令和举措,让每个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充分了解政府制定各项防控措施以及处罚措施的权利来源、法律依据,自觉配合突发事件应对和疫情防控工作。
只有硬件与软件建设并行,才能完善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防控能力。
四、强化保障措施,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围绕有力支撑城市公共卫生安全,《若干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需强化保障,即强化组织保障、法治保障、物资保障、投入保障、应急医疗保障。
要强化组织保障,重点是坚持党对重大疫情应对和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各级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建立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各区和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要强化法治保障,重点是加快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和标准建设,强化联动执法、失信惩戒,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们应当注意到我国对于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制度和预案尚不够完备。因此,笔者建议:按照事件不同级别和规模,完善相应的应对处置方案;及时总结疫情防控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制定、发布针对疫情防控的强制措施;建立法律专家库,发挥专业律师、学者等专家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作用,确认各项防控措施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发布和实施、判断当前社会形势,及时有效提出专业建议,化解已经爆发或潜在的社会矛盾。此外,对于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严肃处理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多发,稳定社会秩序。
要强化物资保障,重点是坚持平战结合、采储结合,加强应急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建立全球采购机制、应急物流服务平台和紧缺物资运输快速通道,加强长三角应急物资互济互助和协同联动。
要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是建立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公共卫生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动员社会多元投入,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支持。
要强化应急医疗保障,重点是坚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探索建立特殊群体和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若干意见》的出台对于上海公卫体系建设发挥了方向性作用,但在后续各项体系如何落地,期待更多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