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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村委会聘请律师乡村有了法律顾问
日期:2006-11-03
作者:王焕娟 通讯员 钟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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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法律进乡村”工程第三督导组一行4人,深入琼海市石壁镇下朗村委会督导工作时获悉,石壁镇赤坡、石壁、岸田、下郎、南星五个村委会分别聘请该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莫达琼为本村的法律顾问,已颁证书,签协议。目前,这五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工作态势持续良好。
据了解,协议约定,乙方(莫达琼)为甲方(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重点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担任甲方代理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活动;协助甲方草拟、审查经济合同,参加甲方的经济合同谈判,严格把关;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人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在为甲方代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时,按规定另行付给乙方案件代理费,但收费优惠;在乙方外出办案时,按有关规定支付其差旅费;每年付给乙方常年法律顾问费(赤坡村400元,石壁村700元,岸田村200元,下朗村800元,南星村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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