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
日期:2004-04-0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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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下午,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在市律协六楼会议室举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委员会2004年业务研究工作。吴伯庆副会长主持会议,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业务部主任陈东到会。共35位委员及研究会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中,劳动法律研究会、建筑与房地产研究会、女律师工作研究会、项目建设与项目融资研究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全部到会。反倾销与国际商务纠纷解决机制法律研究会负责人未参会。 会议第一项议程,各研究会负责人汇报交流本年度工作安排。丁晓文、王俊民、缪林凤、钱丽萍、俞云鹤、寿逸明、刘维、许强、沈伟民、邹佳莱、孔庆德、马建军、斯伟江、薄海豹、孙志祥、朱树英律师分别代表各自研究会发言。未到会研究会中,银行与保险研究会、信息网络研究会、青年律师成才研究会递交了书面计划。 吴伯庆副会长通报了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会下增设郊区律师工作小组,在民事法律研究会下增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小组,并分别聘请唐公民律师、浦泽幸律师为上述两研究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4月2日会长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会议第二、三项内容,分别由马建军律师和斯伟江律师介绍各自负责起草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参考文本)》、《青年律师实习期指导与参考(稿)》。讨论决定由民事法律研究会、行政法律研究会和劳动法律研究会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参考文本)》再作研究修改,争取今年6、7月份定稿。对《青年律师实习期指导与参考(稿)》中相关概念等内容再作修改。 朱树英副主任委员在谈2004年研究活动设想时指出“务实”是各研究会开展活动的关键所在,要扎扎实实地落实研究计划,并将研究成果固定下来资源共享。 吴会长在最后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各地律师正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贯彻司法部关于2004年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活动意见。律师业务研究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加强行业管理研究,从管理结构设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律师队伍建设,他希望2004年各研究会计划要重在落实、重在实效,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