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备受瞩目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
2011年
8月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历了一年司法实践的检验。该司法解释一年以来具体实施情况如何?律师如何准确把握法官在适用该部司法解释中的裁判思维?司法解释三的适用在理论和实务上不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应该如何应对和把握?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特开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系列研讨活动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热点问题研究与实务研讨会”,以期通过不同的案例进行对比与分析,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宗旨和精神。
会议将邀请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共话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以来的热点和难点,期待各位律师积极参与。
承办单位: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2日 13:30 - 16:00(周五)
会议地点:市律协35楼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35楼)
请各位委员准时出席,同时欢迎感兴趣的律师参加。此次活动计入培训课时,请带好会员卡。
注意事项:
1、因场地有限,感兴趣的律师请尽快报名。名额【120】人【 点击此处报名 //www.batvfd.com/meeting/apply/adb3af15ea114f62892d93c1a340b336 】 2、活动向本市律师及实习律师公开,报名者请持本人会员卡或实习律师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3、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当日活动的,请提前一天联系我们,以便将名额留给其他感兴趣的律师。 4、会议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会场秩序,手机请调至振动档。 联系人:金鹰 联系电话:64030000-107
1、因场地有限,感兴趣的律师请尽快报名。名额【120】人【 点击此处报名 //www.batvfd.com/meeting/apply/adb3af15ea114f62892d93c1a340b336 】 2、活动向本市律师及实习律师公开,报名者请持本人会员卡或实习律师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3、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当日活动的,请提前一天联系我们,以便将名额留给其他感兴趣的律师。 4、会议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会场秩序,手机请调至振动档。 联系人:金鹰 联系电话:64030000-107
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