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对上海金融、航运两个中心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航运金融是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结合点。纵观伦敦、新加坡等国际航运、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进程,无不受益于法律环境的支持。因此,营造航运金融市场良好环境,剖析航运金融业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对于完善两个中心法制建设,加快航运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共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此,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将联合有关单位在国内首次举办“航运金融法律实务研讨会”,就两个中心建设中的航运金融法律环境以及航运金融业务中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研讨会拟于 2010年 11月 7日 (周日)举办,现特向市法学会、律师协会会员和各界人士征集会议论文。论文选题的参考范围如下:
1.推进上海航运金融发展的制度安排;
2.船舶融资的法律问题;
3.航运、航空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法律问题;
4.船舶、飞机制造业与机场、港口业融资法律问题;
5.船舶、飞机融资租赁法律实务;
6.航运产业基金设立与运行的法律问题;
7.进出口信贷以及运费融资、外汇避险法律问题;
8.航运保险法律问题;
9.航运金融衍生品的法律问题;
10.航运金融交易与船舶登记制度;
11.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优惠税制;
12.离岸金融法律问题。
论文电子版请用word文挡、A4格式(正文宋体小四)于 2010 年10月25日前 发往:jinfapl@126.com
本次研讨会将编辑论文集,并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论文收入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海大法律评论》丛书。欢迎本市金融、航运、法律界的专家学者积极赐稿、参会,共同切磋探讨。
会议召开的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
== 2010 年7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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