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的被告人拥有辩护律师,享受到有效的律师辩护权,同时也使法院的量刑规范化工作、缓刑扩大适用、抗辩对抗与协商等制度得以公正、高效的发挥,今天(8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和浦东新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责任公平正义——上海市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与保障被告人律师辩护权研讨会”。 公设辩护人制度是指,由国家或者政府作为承担法律援助责任的主体,聘请一部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一定律师执业经验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制度,也就是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所称的“指定辩护”。东方网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的律师总人数在全国属于前列,但律师资源相对向民事案件倾斜,实际参与到刑事辩护的律师数量较小。根据浦东法院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1月至2010年7月,浦东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267件,涉及被告人8268人,被告人委托辩护的占22.99%,而指定辩护的仅占1.56%。一些经济状况较差、自我辩护能力较低的农民、无业人员和大专以下学历人员较少得到专业辩护,另外,在一些可能被判处较重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的状况也整体不佳,统计中有17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只有7人自行委托了辩护人。 为此,在法律规定的指定辩护范围基础上,浦东法院已经开始积极尝试在量刑规范化试点案件的公开示范庭审中、在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疑难案件以及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据悉,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全国首家(除台港澳地区以外)为经济困难公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政府机构,15年来,浦东的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仅率先在上海实现了辐射公安侦查、检察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尤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浦东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计2947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占近九成。但同时,浦东司法局也发现,对于其他成年被告人的保护力度还有待推进,另外盲聋哑人、一般贫困者的援助案件在统计中仅显示为2.88%和8.59%。 今天的研讨会上,众多学者和专家就“刑事法律援助如何有效实现对侦查、检察和审判阶段的全覆盖”、“如何逐步实现对刑事被告人的全覆盖”、“如何使法律援助标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等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浦东法院、浦东司法局两家主办单位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法院将与司法局联手,分阶段逐步逐步扩大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的范围。 “我们将首先对量刑规范化试点15个罪名的重罪案件,即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之被告人,法院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丁寿兴介绍,此后将延伸到对涉及量刑规范化试点罪名并适用两简程序(即普通程序适用简化审、适用简易程序)的被告人,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最后扩展到所有适用两简程序审理的案件。丁寿兴表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争取在未来实现对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全面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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