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股权投资的各个环节均涉税。去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曾先后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股权投资各环节的所得税问题。
有鉴于此,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特邀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张兰田为全市律师讲授“投资取得、持有、转让股权过程中的所得税问题”。
时间:2010年4月14日下午1点30分
地点:市律协35楼报告厅
张兰田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投资、上市和税法。张律师曾经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百安居、休斯、松下、本田技研、三菱商事、庄臣、旭化成、卡朋罗兰等跨国公司,振华港机、天山水泥、牡丹江高科、沈阳合成、好当家等上市公司,甬金集团、连邦科技、阳光集团、华立集团、中锐控股、蜂星、天玑星等民营企业,中粮、第一财经、朵云轩等国有企业。
欢迎广大律师参加。
本次讲座计入培训课时,请各位律师带好会员卡。
【点击报名 //www.batvfd.com/meeting/apply.jsp?id=127efe2a798a922d9f4306d48fd3f533】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