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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举办浦江刑辩夜话(第二期)

    日期:2024-10-29     作者: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晚,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法委”)、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在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浦江刑辩夜话(第二期),活动主题为“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律师与检察官的有效沟通”。本次活动共计56人参加。
       本期沙龙由刑诉委委员郭大威律师主持,邀请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致辞,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宗新律师作总结发言,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赵锐检察官,刑法委副主任高菲律师,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企业合规委”)委员钱莉律师进行主题发言,刑法委委员陈良律师、周晓凤律师,刑诉委副主任蔡正华律师、田磊律师进行与谈发言。
       致辞环节,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指出,提升专业能力是律师做好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认罪认罚制度下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的前提。同时,田庭峰律师倡导加强律师之间、律所之间的合作,共同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
       主题发言环节,刑法委副主任高菲律师、企业合规委委员钱莉律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赵锐检察官依次进行主题发言。刑法委副主任高菲律师通过案例阐述了律师和检察官之间有效沟通的必备要素。企业合规委员钱莉律师结合检察官和律师的双重从业经历,从律师和检察官沟通的重、难点角度出发,提出律师和检察官沟通的五大关键要素。她认为,律师需要换位思考,站在检察官的角度全面把握案件,更容易为当事人争取到好的结果。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赵锐检察官提出,律师和检察官应当在双方职业角色对抗中寻求协作,在具体案件中做好有效沟通。他认为,如果律师在和检察官沟通中做到积极主动、专业全面、有备而来,认罪认罚制度在案件处理中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在与谈发言环节,刑法委委员陈良律师、周晓凤律师,刑诉委委员田磊律师,刑诉委副主任蔡正华律师分别进行与谈发言。刑法委委员周晓凤律师结合其经办的案件,分享了她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的实用技巧。刑法委委员陈良律师认为,律师及时介入,并与检察官积极沟通,沟通案件的关键点,有利于对当事人客观准确地定罪量刑。刑诉委委员田磊律师提出,律师与检察官应当相互尊重,围绕事实及法律进行有效的沟通。刑诉委副主任蔡正华律师认为,律师应当持有与检察官达成协作的态度,求同存异,及时交流,尽早交流,持续交流。
在自由发言环节,与会人员和各位嘉宾通过问答形式进行充分交流,重点探讨了律师和检察官的交流的必要性和方法问题。
       在总结发言环节,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宗新律师提出,律师应当清楚理解“认罪认罚”的概念,理解“有效沟通”的目的,掌握沟通的方法和技巧,选择合适的辩护方案。他指出,沟通的原则首先应当是“存异求同”,其次是“以对方为中心”,从检察官的角度考虑问题,并重视与检察官的“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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