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举行2009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二〇〇九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于2009年8月4日下午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律协会长、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刘正东主持。委员会副主任李慈玲副会长、陈乃蔚副会长、律师学院副院长张祖明以及13名委员出席,邹佳莱监事以及3名委员委派代表(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与会委员通报了各自负责的研究委员会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安排。经统计,18个业务研究委员会上半年共举办各类活动85次,其中工作会议17次、业务研讨活动25次、业务讲座9次、与外单位业务交流17次、完成法律法规征求意见14次、举行疑难案例讨论3次,编辑发放《上海市律师协会研究委员会业务通讯》9期。
刘正东会长表示,上半年研究委员会活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今年上半年工作比起去年下半年数量上有所减少;研究委员会之间的活动数量仍不平衡;研究委员会合作开展的活动有所增加;参与律师学院的培训有所增加;围绕热点问题、参与立法的活动有所增加等。同时要求下半年研究委员会工作围绕五个问题(实务问题、热点问题、立法问题、培训问题、“四个中心”建设的问题),达到三个目的(有影响、有质量、有成果)来开展。
因有不少律师代表和其他律师通过提案或者书面形式建议增设新的研究委员会,会议就研究委员会设置一事进行了专题讨论。大部分与会委员都表示应慎重考虑,建议先在研究委员会下设立研究小组,待发展到一定水准和规模再提升为单独的业务研究委员会。刘正东会长表示,协会将会进一步听取律师意见,理顺研究委员会的设置,力求做到科学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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