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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律师参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综述

    日期:2009-07-08     作者:市律协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

市律协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
关于上海市律师参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综述
今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文),上海市政府对此高度关注,并于今年5月份下发了《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5号文)。
2009年6月10日下午,市律协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召集委员以市政府25号文传达的精神为指导,围绕上海律师如何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核心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会议由研究会主任孔庆德律师主持,近30位委员参加,厉明副会长出席会议。
厉明副会长首先作会议主旨发言。他指出,法律服务市场软环境的建设,是完善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律师要为“两个中心”建设作贡献,就要不断提升上海律师的提供航运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重点是从“规划、开拓、培训、人才和支持”五方面着手。目前,上海海事海商专业法律人才的数量并不多,高端人才仍较缺乏。上海律师界今后将着重建立航运法律人才的培训机制,通过与相关机构的培训与合作,为有志于航运法律服务的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条件,逐步培养和壮大符合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要求的专业航运律师队伍。
研究会主任孔庆德律师指出,培养上海航运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首先要掌握航运专业律师与非专业律师之间的不同需求,委员会可以对目前上海海事律师的执业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不同层次律师间的差异性需求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培训机制。在基础知识上,可以与相关大学院校合作,聘请相关专家教授为上海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讲授基础的航运和海事海商法律知识。在专业提升上,可以邀请一些资深航运和海事海商的专家、学者及律师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升律师的实务能力和水平。另外,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及上海海事仲裁院的揭牌成立,上海航运仲裁环境不断健全和完善,委员会将逐步探索建立与专业仲裁机构的合作关系,鼓励上海专业航运律师加入仲裁员队伍,扩大海事海商仲裁的影响力,为将上海打造成航运法律仲裁中心做贡献。
同时,为了提升上海律师在海事海商法律服务业中的影响和整体水平,孔庆德律师还建议协会批准同意研究会扩大规模,吸收更多的律师参加研究会的活动。
研究会副主任解冰律师认为,上海航运中心的建成离不开三大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包括航运交易市场、船舶交易市场和海上保险市场。在三大市场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中,上海的航运律师是大有作为的。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既要培养海事海商诉讼律师,也要培养一批专业过硬、理念创新且适应三大航运市场发展的非诉讼人才。
研究会委员牛磊律师认为,上海律师应当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合作,积极申请加入仲裁员队伍,扩大律师在仲裁员队伍中的比例,拓展航运仲裁的影响力。在律师日常执业过程中,也要积极引入航运纠纷仲裁机制,正确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努力将上海打造成一个航运仲裁中心。
研究会的其他参会委员纷纷对如何促进上海航运法律市场的完善发表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律协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供稿)
 
 
 
 
 
 
(注:以上嘉宾观点,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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