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大山深处的女律师
日期:2009-05-25
作者: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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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靖宇县有这样一位女律师,扎根在大山深处,在她执业23年里,全身心地为当地政府和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特别是身患癌症后,仍坚持工作。她就是入选2008年度全国“十大政法英杰”的优秀共产党员、吉林泉成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赵春芳。
农民工眼中的救星
靖宇县里有一家参场,从1997年开始拖欠39位农民工的工资,到2004年已达到40多万元。这让这些靠工资养家糊口的农民工陷入了困境,眼看年关就要到了,工资还是没指望。在走投无路之际,39名农民工听人说“赵律师有钱没钱都给办事”,就来到律师事务所求赵春芳帮忙。听了他们的诉说,赵春芳当场应下了这个官司且分文不收。经过一番艰难的奔波,2004年农历小年这天,39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自己贴钱办案的律师
2003年8月23日,景山镇新胜村村民于敬佑来到泉成律师事务所,要求法律援助。原来老人的老伴张秀英在1971年8月23日乘坐某林业局的通勤车时发生了事故,造成右腿骨骨折,经治疗后右下肢高位截肢。1972年3月6日,由该林业局负责安假肢一次,给付各种医疗费用合计1331元,此事故一次性处理。赵律师感到最棘手的是本案严重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可看到当事人很无助的样子,赵律师表示尽力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赵律师经多方协调,与靖宇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详谈,取得了办案人的同情,解决了立案和本案的管辖权问题。立案后赵春芳律师多次会同承办人员到该林业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该林业局被赵律师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的精神感动。同意只要不是依法判决林业局败诉,他们同意再一次性补偿张秀英7000多元,解决了张秀英老人直到70岁的生活困难问题。
赵律师表示,只要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维护,代理的案件败诉不败诉无所谓,个人名利受点损失没什么。
最廉价的政府法律顾问
靖宇县是个收入普遍微薄的地方,直到2003年律师事务所改制前,赵春芳每月只拿600多元的工资,现在做合伙律师,每年收入也不过几万元。她身患癌症,更需要钱,但她把金钱看得并不重要。当地有两名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赵春芳从他们上小学就开始资助,如今,一位已经上初中,另一位已经上大学。2008年“5?12”大地震,她捐了特殊党费,也随律师所捐了款,她个人另外还单独捐款2000元。
赵春芳长期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政府一年也只是象征性地给整个政府律师顾问团1万元顾问费。这个顾问团有五六个人,平均每人还不到2000元,连通讯费和交通费都不够。可每次政府有事她都随叫随到,从没一句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