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34项"三保"措施 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
日期:2009-04-29
作者:霍仕明 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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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中心发布了辽宁省司法厅出台的34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作用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措施。
记者发现,这34项“三保”措施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作用,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34项措施中,有24项带有数字,非常明晰。比如,在全省选聘300名执业5年以上的优秀律师,分别组建3个“百名律师法律顾问团”,围绕沈阳经济区建设、“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开展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全省开展律师进中小企业活动,组织1000名律师义务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出具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建议书,以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防范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组织公证机构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独立知识产权项目、企业专有技术提供维权公证,减半收取公证费用,并全部实行办证质量回访制度;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地方党校联合开展村级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培训村干部10000人次,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