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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挑战餐饮业“潜规则”

    日期:2009-03-17     作者:余皓实习生李寻周逸星    阅读:2,835次
 几位律师到汉口一家海鲜大酒楼就餐后,被收取了20元的茶位费和28元的服务费。一律师认为此举涉嫌欺诈,告上法庭。昨日,江岸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3月14日晚,在北京一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褚中喜律师和武汉同行一行4人来到汉口一海鲜大酒楼就餐。服务员将褚律师带往有明码标价的海鲜池旁。由于海鲜池上有单价,褚律师直接照此点了菜。

结账时,账单金额为304元,褚律师查阅菜单消费明细时发现,米饭每小碗被收了5元。该酒楼还额外收取了每位5元共20元的大厅茶位费和28元的服务费。

出于职业敏感,褚律师要求酒楼说明理由和依据。酒楼主管拿出菜谱称,菜谱最后一页已明确标注可以收取10%的服务费。

褚律师认为自己餐前并没有见到菜谱,即便事前见到菜谱,也属格式化的霸王条款,与法相悖。没有事前明确告知的收费项目属强制收费,剥夺了作为消费者的的知情权。他同时认为,酒楼提供必备的服务属理所当然。

由于急需约见当事人,褚律师被迫按酒楼的要求结清了这个304元的账单。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从消费到立案仅两天,北京律师为何执著维权?褚律师昨称,他希望此案能挑战武汉餐饮行业“潜规则”,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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