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以律师为骨干的三级工会无偿法援机制
日期:2009-01-15
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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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听到职工说起有困难找工会时,我的心里就充满了自豪感。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能为广大困难职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援助,我感到非常光荣。”近日刚刚拿到“贵州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聘书的刘湘桂律师激动不已。日前,贵州省总隆重举行了“贵州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聘书颁发仪式,为该省首批128名符合聘用条件的律师颁发了证书。
据了解,目前,贵州9个市(州、地)工会和89个县级工会已全部成立法律援助机构,并且每个县级地方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至少有两名以上专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健全。贵州已建起以各级地方工会为载体,以专业和专职律师为骨干的省、市、县三级工会无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为了夯实维权网络的基石,打造一支高水平工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为广大职工提供专业、规范、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贵州省总在今年专门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县以上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必须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并要按照规定申报,经过审查和公示后,方可获得聘用资格。
经过一个多月的严格筛选,来自贵州9个市(州、地)工会和89个县级工会的128名律师最终获此殊荣,加入了工会法律援助队伍。
对此,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林明达指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素质,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将在提高工会依法服务大局、服务职工能力,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体系构建和推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落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