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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候选对象公示

    日期:2008-12-31         阅读:6,418次

长沙市司法局拟评选表彰200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该评选表彰活动由长沙市司法局和长沙晚报共同举办,经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民主推荐、年度考核、组织评审,已产生8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10名“优秀律师”候选人。现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见报之日起7日内。人和人、言顺两家律师事务所已评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同时予以公示。

欢迎单位和个人反映候选对象遵守执业行为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不予受理,受理电话为:4447822、2238372。


                                                                                                                                            长沙市司法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伟

成立于1988年,已成为在全国颇具影响的专业化、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现有注册律师67人及助理、行政人员1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硕士学位的52人。有九个专业律师团队,拥有一批在法律顾问、诉讼和非诉讼等各个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的优秀律师。从1991年起连续获“长沙市律师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律师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四好律师事务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律师工作红旗单位”、“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01年,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5年,又被全国律协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年来,该所每年担任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平均达到110家,还担任了一大批投资合作、房地产、资产重组、破产并购、金融证券、股权转让等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总计办理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达到19100多件。

湖南百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松祥

组建于1988年8月,前身是长沙市法律顾问处。组建以来,先后受聘担任了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等国家机关、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1000余家,负责了通程麓山商业广场、长沙体育新城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合同审查及谈判,办理各类案件80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三亿多元。成功办理了如陈佩斯诉“卜董味”名誉侵权案、全国首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刑事犯罪案、全国首例外国人不服公安机关非法居留行政处罚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多次应邀为市委学习中心组讲授法制课,受到好评。在全省律师界率先向社会推出了“法律服务十项承诺”。以办理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为主要特色,拥有一批专家型的律师。多年来,队伍稳定、业务稳定、质量稳定,实现了零投诉。先后被授予“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

湖南潇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平

成立十余年以来,始终将“匡扶正义,锲而不舍”的所训贯彻到每一个代理案件之中,历年来,潇平所均被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同时,还是湖南长沙律师事务所之中最先建立党支部的事务所。各专职律师均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绝大部分律师均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近年来,除了巩固传统的法律诉讼事务外,还积极拓展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卡催收、国企改制等方面业务,更致力于非诉讼业务的开拓,包括公司上市、投资、企业重组、知识产权的国内代理等。2008年,代理的较为典型且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美国高士通中国投资5有限公司(CrosstownChinaInvestments5,LLC)系列诉讼及执行案、老杨明远眼镜店字号权与商标权争议案。还担任省内十多家知名国有、私营大型企业、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湖南鹏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彭彤

该所是1999年9月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律师行业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将业务重点定位于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类业务,并以此为方向着力打造观念新、经验足、业务好的律师团队。曾为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银河证券湖南管理总部、阳光壹佰(湖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良好声誉和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

该所在2002年度律师“三好”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自2003年始连续六年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于2006年12月由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授予创建湖南信用单位“先进集体”。该所从业律师观念新,经验足,均有既懂法律又懂财经的特点,熟悉各类实务操作,全面承接并提供相关各项诉讼与非诉讼方面之法律服务。

湖南天弘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陶大军

2002年7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长沙市司法局主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设立以来,注重律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执业能力素质的培养,不仅设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同时还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团结敬业的中青年专业律师队伍,先后担任了58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法律援助案件共300余起,义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200余起;近两年来,坚持担任长沙市青山祠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以实际行动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帮扶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先后获评2003年度律师事务所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05年度合伙(合作)律师事务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黄虹律师、陶大军律师分别获评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优秀律师”。

湖南言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华

该所担任了一批大中型企业和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如长沙广电集团、中国电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教育考试院、湖南隆平高科隆平种业有限公司等50多家。代理了大量的民商案件和一批有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如代理隆平高科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成为湖南省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代理南郊公园合作项目合同纠纷案件,为南郊公园避免了2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自2003年起连续五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评为第五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此外该所张华、严松林、黄亮、冯建雄等五名律师被分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帆

创建于2005年,是省、市两级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律师事务所”,2006年被授予“创建湖南信用单位先进集体”。该所集合了一批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和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专业律师,以分工明确、作风严谨、办事高效的服务理念,为社会各行各业以及广大百姓提供快捷、周到、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承办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如刘志刚的士袭警案、李建立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案等。在办案过程中表现出的过硬、正派的作风,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该所还坚持开展惠民普法宣传活动,常年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办所以来,先后受聘担任国家机关、高等院校和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50余家,成功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600余件。

湖南融厦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向阳

成立近三年来,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造就一支素质高、品德优的年轻律师队伍。业务拓展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为跨国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成功办理多起涉外民事案件(婚姻继承);并与印尼等地的律师事务所结成友好合作伙伴,开展案件协作及交流。充分发挥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和服务经济的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先后与天心区登仁桥社区和雨花区长岭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免费服务协议,长期以无偿服务的方式为长沙市盲聋哑学校和全校400多名残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社区开展为企、事业单位讲授法制课程、为辖区孤寡老人代理应诉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多项活动。

湖南汗青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超元

成立于1996年,系长沙市司法局2003、2004、2007、200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2名律师担任天心区人大代表,1名律师担任天心区政协委员。

汗青所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律院系。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涉及刑事、金融、房地产、传媒、能源、行政、教育等领域;服务对象包括政府机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教育机构等,现为长沙理工大学、长沙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信置业、长沙海特、远征驾校、华天网通、天心区工商联等40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每年办理60多件刑事案件、200多件民事案件、大量的资产重组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并由此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和丰富的经验。以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团队化为发展目标,力求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更深、更广阔的层面。

湖南河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尚

创立于1981年,2002年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改制后经过多年的发展,该所现已成为一家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和谐团结,并同时拥有一支业务精湛、朝气蓬勃的青年律师队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历年来,秉承“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法制、弘扬诚信”的原则和理念,积极参与当地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建所以来,共承办各类案件2000多件,现受聘担任40余家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帮扶救助及公益事业,多次为赈灾及困难群众捐款捐物。2004年至2007年,连续被评为“宁乡县优秀法律服务单位”、“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王正刚

39岁,湖南同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事律师事业十余年。其执业领域主要在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及其相关行业,曾担任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长沙市交通系统等多家企事业行政执法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涉及15个省市影响重大的某大学团伙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成功辩护,代理湖南某软件数据开发公司知识产权案的重审,成功避免巨额经济损失。获得省司法厅信访息诉先进个人嘉奖。

江帆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多宗具有影响力的知名案例,如某某大市场200余租赁户租赁合同纠纷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社会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办理汨罗刘某、林某轮奸幼女案时,不仅为案件的受害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还为受害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担任多家省、市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特邀参与了《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撰写的多篇论文在《湖南律师》、“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等公开发表。

陈清觉

湖南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执业28年,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两次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七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任职期间,被推选为中共长沙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沙市规划委员会法律专家组成员。担任200余家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连续14年担任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法律顾问。独立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参加了15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讨论。两次应邀为市委学习中心组讲授法制课。

欧卫军

36岁,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执业12年来,克己自律,崇尚法律,关心、关注弱势群体,处理纠纷具有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潜心于民商法的研究,擅长房地产、金融、投资、合同、公司等法律事务。先后担任中石化长沙分公司、湖南新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石油航运公司等十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徐 涛

30岁,中共党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作人,市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执业5年以来,担任了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中电集团四十八所等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并为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承办各类案件百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同时,通过网络、媒体以及现场等方式共为群众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累计共办理30余件。

冯建雄

1965年6月出生, 2004年度以自主择业的方式转业回到长沙市,走上了执业律师之路,现任湖南言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近几年来,承办了数百件民商事、刑事和非诉讼案件,先后担任过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逐渐形成了房地产、金融、合同、家庭婚姻、刑事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代理的某建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300多万元的损失。 2008年11月被评为“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就业)先进个人”。

刘江华

1962年出生,湖南高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长沙仲裁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擅长法律顾问的非诉讼业务,较早在本行业中提出“签订合同零失误,过错违约赔偿”的服务承诺。近年来积极参与国企股份制改造法律服务和社区法律援助工作。为主和协同为多家法律顾问单位创建合同管理机构和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合同资信调查、法律可行性论证、签订审查审批、合同实施质量控制和合同密级归档的合同管理模式。担任了《黄永玉年谱》著作权纠纷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昌 盛

29岁,法律硕士,2000年获律师资格,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作人,长沙市开福区人大代表、内司委委员。自执业以来,把服务于社会、忠诚于律师事业作为人生的首要目标,办理了一大批公司及民商事法律事务,并成功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用服务和专业赢得了市场,用智慧和汗水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2006年“湖南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冠军队队员之一,个人获最佳风采奖;2008年“湖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冠军队队员之一。

张志文

44岁,湖南金顺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从事律师工作18年,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执业纪律,诚信敬业。担任31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国企改革、企业上市和企业并购工作。先后成功完成友谊阿波罗、长沙机床厂等国企改制工作。自筹资金、自聘人员、自租场地为青少年、农民工开展普法、维权工作,先后获得湖南省为国企改革服务先进律师、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仲裁员、长沙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戴事雄

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省律协理事,刑辩委委员,市刑辩委副主任。从事法律服务18年来, 先后办理各类案件1200多件,担任多家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产值过亿元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余元,避免经济损失2亿余元。先后30余次受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表彰和奖励,并先后被评为省、市首届“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省、市首届优秀律师等。座右铭是:该胜诉的没有胜诉,不是好律师,不该胜诉的胜诉了,也不是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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