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什么是上海律师行业年金?
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以下简称“行业年金”)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设立的,以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达成的受托管理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为基础的,旨在起到补充律师退休后待遇落差作用的行业福利制度。
问2:设立行业年金制度的意义?
直接意义在于提高律师退休后的收入水平。目前,律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当,但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尚有较大差距。设立行业年金,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差距,提高律师退休后的收入水平。
问3:行业年金的主要构成?
1.个人缴费及市律协补贴:市律协的个人会员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愿意参加的,缴费不少于500元/年,市律协补贴且只补贴500元/年,个人会员不愿意参加的,市律协不给予补贴。
2.为律师事务所人才激励机制缴费:律师事务所拟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的,律师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加入,享受市律协与受托管理机构约定的相关政策。
问4:与个人自主投保的养老储蓄理财相比,参加行业年金计划有哪些优势?
1.享有“团购”费用优惠和更高收益。长江薪酬延付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的标准定价为2%,市律协争取到的管理费为1%。市场上类似个人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2-3%的区间长期徘徊,行业年金可以依托资金规模优势,在资金更安全的同时获得更有竞争力的收益。
2.参保执业律师享有市律协的补贴。市律协目前对参加行业年金计划的个人会员每年补贴500元,该补贴连同个人缴纳的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
问5:行业年金参加的范围?
正常执业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从业人员。依照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包括团体会费与个人会费)、完成本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市律协给予补贴。其他从业人员(包括未通过该年度考核的律师)参加的,市律协不给予补贴。
问6:如何报名及缴费?
行业年金报名及缴费工作每年度集中开展一次,由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操作,不接受个人报名。在东方律师网(www.batvfd.com)首页左上角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会员中心,点击“行业年金报名”进行报名。
问7:如何办理权益领取手续?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业年金基金权益的领取在不同情形下分类办理。参保会员需按以下流程,线上自助或至市律协会员部办理权益领取申请手续:
问8:行业年金是否有个税抵扣或减免功能
没有。目前有个税抵扣或减免政策的只有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养老金两类产品。行业年金为律师协会发起,采用商业产品承接,没有个税收减免或抵扣功能。
一、退休领取
领取条件:达到中国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的人员,可视自身情况申请领取。
领取方式:缴费和投资收益一次性领取完毕,领取完毕后账户注销无法再参加行业年金福利。
领取渠道和材料:
(一)市律协代办
1.个人账户所有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个人账户所有者有效领取权益银行卡复印件
3.个人账户所有者退休证复印件(未到龄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手机自助办理
手机自助办理仅支持正常到龄退休的情形,提前退休的情况仍需市律协代办。
二、离职领取(不再执业或异地执业)
领取条件: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从业人员不再执业、异地执业或离职后,可申请离职领取。
领取方式:缴费和投资收益一次性领取完毕,领取完毕后账户注销无法再参加行业年金福利;如确需重新加入的,需新用人单位在市律协行业年金报名系统中重新报名(一年一次)。
领取渠道和材料(离职领取仅可市律协代办):
1.个人账户所有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个人账户所有者有效领取权益银行卡复印件
3.个人账户所有者退工单。如确无退工单的,需提供离职说明,离职说明需由原事务所盖章。
离职说明模板见附件可点击上方“养老保障离职说明”,仅可填写入离职信息,模板本身不得修改。
三、在职领取
领取条件:参加行业年金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从业人员仍在执业期间的,可以视个人财务状况申请在职领取年金收益,但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只能领取已经运作投资满一年的部分。
领取方式:领取实际投资满一年的资金,例如2023年11月进入投资运作的缴费可在2024年12月申领。在职领取后个人账户依旧存续,仍可正常参加行业年金缴交。
领取渠道和材料:通过手机自助办理。
四、死亡领取
领取方式:个人账户所有者本人死亡的,其家属或受益人可申请死亡领取,死亡领取仅可市律协代办。
领取渠道和材料(见下表):
支付至本人银行账户 |
身故证明或终止基本养老关系核定表复印件 |
身故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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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至指定受益人 |
身故证明或终止基本养老关系核定表复印件 |
身故人户口簿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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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的身故人指定受益人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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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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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受益人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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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
身故证明或终止基本养老关系核定表复印件 |
身故人户口簿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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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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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与身故人关系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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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已身故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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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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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益人非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之前顺位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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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受益人情况下的权益分割证明文件(详情请查阅长江养老官网或咨询服务热线95500转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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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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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受益人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
问8:如何查询行业年金余额
长江养老搭建了安全和先进的移动查询平台,将提供按周更新的净值查询、按月更新的月度对账单及按年更新的年度对账单等信息的实时查询功能,绑定方式详见行业年金通知附件《产品介绍》第2部分-查询途径。
问9:年金管理费、手续费等如何构成?
一、初始费:1%,每笔缴费发生时扣收一次。
举例:律师张三2023年认购一份年金500元,市律协补贴500元,共计1000元。缴费将在扣收1%的初始费后以净缴额的形式计入张三的个人账户,即(500-5)+(500-5)=990元
二、管理费:0.245%,账户资产按日计提。
将从长江养老每年的投资业绩中扣除,参保人员基本不受影响。长江养老每年公布的投资收益率为费后收益,如2023年行业年金所选取的产品投资收益为3.52%,实际长江养老获取的费前投资收益为3.765%,费前收益及公布收益间的差额即为长江养老所收取的后端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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