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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全国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专业研究会2006年度年会专报

    日期:2006-11-29     作者: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研究委员会

 

 

 

     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与江苏省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于111819日在南京共同召开2006年年会。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全国律协副会长兼江苏省律协会长王凡、江苏省律协副会长王心舫、国家版权局副司长许超、国务院法制办处长马森述出席了开幕式。全国律协业务部副主任朱英和《中国律师》副主编陈秋兰与会。
    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和各地律师80余人参加了会议。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研究委员会主任陈刚律师委托研究会毛俊华律师,会同研究会副主任唐济民律师、刘春泉律师出席了会议。
     全国律协金山副会长在开幕式上充分肯定了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自2001年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对全国律协和地方律协委员会联合召开年会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值得各省律协和其他专业委员会借鉴。
     金山副会长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互联网正在迅猛发展,这个领域充满生机和活力,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法律体系的建立也提出了挑战。律师既是法律的实践者也是创造者,是推动这个领域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应有所作为,发挥委员会对律师从事相关业务的指导作用。
    全国律协副会长、江苏省律协会长王凡也在开幕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鼓励全国律协专业研究会带动更多的律师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学习,并提供法律服务。
    会上,全国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提炼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的若干前沿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整个年会内容丰富,时间紧凑,效果显著。
    上午的开幕式由江苏省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委会主持。开幕式后,国家版权局副局长许超介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和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的新问题;国务院法制办马森述处长介绍了《电信法》的立法情况。
    下午,委员们分专题对与高新技术有关的专利和标准问题、软件案例、网上银行交易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兼任全国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上海泛亚所律师寿步教授、国浩所孔嘉律师分别主持了讲座或者软件案例的讨论,唐济民、季诺(方达所)、刘春泉、毛俊华等上海参会律师积极参加了软件案例、网络银行、技术与标准等专题的讨论,并就相关领域最新的前沿问题和争议话题与全国同行交换了看法。最后,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委会主任董永森进行了会议总结。
    晚上举行了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委会工作会议,对去年年会以来专委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展望、提出建议。
     年会的另一大成果是实现了省级律协专业委员会的互动与交流。年会期间,地方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委员会开展活动的情况。四个直辖市和江苏省律师协会的信息网络专委会负责人倡议建立四市一省专业委员会/研究会的活动交流机制。
      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师协会对本次年会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会议的圆满成功。
    这次年会无论从指导律师从事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方面的业务看,还是从推动律师对信息产业法律问题研究看,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研究委员会凭着对信息网络法律理论及实务的长期研究,对各主题领域专业知识了解广泛而且深入,对最前沿的争议问题都能发表独到见解,也给全国同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市律协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研究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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