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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专报

    日期:2006-10-08     作者:业务部

 

 

9 22 24日,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山西太原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及山西省政府的领导嘉宾,英美俄等国家的律师代表,两岸四地的律师代表共一千四百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朱洪超,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副会长徐晓青、钱丽萍,秘书长万恩标,以及朱树英、徐天锡等10余位上海律师出席和参加了此次论坛。同时,上海律师辩论队也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届论坛以“十一五”法治建设与法律服务业:规划、规范、规则为主题,着重探讨如何在“十一五”规划下提高法律服务业质量、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等问题。在两天的论坛中,除了律师实务的研讨外,论坛还重点探讨了律师管理、律师发展战略、律师营销策略等主题。

9 23 上午,全国律协副会长朱洪超主持了开幕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山西省副省长胡苏平,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张高宏分别在开幕式上讲话,他们对论坛的顺利开幕表示祝贺,并对中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寄予希望。23下午到25日上午,论坛组织召开律师管理、律师实务、发展战略和营销战略四个分论坛。

23日下午,全国律协副会长朱洪超主持了发展战略分论坛中的律师文化与律师执业主题,全国律协王丽、吉林律协宋占文、山东律师王玉亮、天津律师何云选、安徽律师张剑雄、山西律师帅月桂等分别从什么是律师文化,律师文化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等问题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观点,最后朱洪超副会长分别进行了点评,他认为随着中国律师业的不断走向成熟,律师需要属于自己的文化,但律师也不应停留在对律师文化概念的争论上而裹足不前,律师应当在发展中不断形成自己的文化,并反思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同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主持了发展战略分论坛中的律师文化载体与律师职业形象主题,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与其他三个直辖市的律协秘书长一起参加了律师文化载体与律师职业形象主题会议,并做了主题发言,介绍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办刊的先进经验,他认为上海市律协主办的《上海律师》不应当只是作为律师业内信息的传声筒,而应当成为律师之间交流信息、经验和相互学习的有效平台,上海市律师协会不仅利用各种内部途径为办刊创造有利条件,还积极主动地联合外部专业单位和人士共同为《上海律师》杂志出谋划策。最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对各地律协秘书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他认为各地在律师行业管理方面都有各自的优势,通过各地区的交流,大家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为不断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出谋划策。

朱树英律师在营销战略分论坛中就建纬所建立分所的经验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他认为通过在各地区建立分所,可以有效地进行联合作战,利用整体的力量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劳动,而且可以利用专业资源优势接到大的案子,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4日上午举行的司法厅局长谈“管理”会议中,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首先就上海市司法局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有益经验与来自北京、浙江、重庆、山西、广东的司法厅局长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他认为在对律师业的管理中应当坚持“两结合”的原则,但是司法行政也不能过多地干预律师行业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司法行政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应当主要体现在对律师行业的帮助和引导上,对律师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律师执业证的颁发和律师执业证的暂缓注册、吊销执照等环节,而中间的日常管理应当主要由律师协会承担。缪局长的发言赢得了参会律师和代表的热烈掌声。

24日下午的主论坛上,组委会精心安排了“颠峰对决京沪律师激情辩论”环节,来自北京和上海的两队律师围绕律师事务所应该是“筑巢引凤”还是“引凤筑巢”展开激烈的辩论。上海辩论队由王嵘律师担任领队,孙彬彬、况皓、周乐多三位律师分别担任一、二、三辩。双方律师的精彩表现把会场气氛推向了高潮。

24日晚上,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顺利闭幕,下届中国律师论坛将于明年在宁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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