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下午,虹口律工委、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虹律智行”律师沙龙系列之“新《公司法》下的股东出资义务和责任”主题培训。本次培训以线下+线上的方式进行,特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金融部副主任孙贤律师主讲,吸引了众多律所及企业的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共同探讨新《公司法》下与股东出资义务和责任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
在培训中,孙贤律师对新《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及其相关责任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孙律师认为,新《公司法》下的股东出资义务,简而言之,即股东需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并依法公示。对于出资期限的调整,孙律师针对存量公司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强调应依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出资期限或采取减资等措施。此外,对于非货币出资的复杂问题,孙律师亦进行了深入剖析,详细解读了出资的具体要求、所需履行的程序及税费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紧接着,孙律师系统梳理了新《公司法》中与股东出资相关的责任体系,并对股东失权制度、股权转让出资责任及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指出,股东失权制度相较于传统的权利限制制度,无需股东会决议,且适用范围广泛,但其实际效果仍需通过实践检验。在探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时,孙律师强调,新法明确规定了在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受让人承担首要出资责任,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这一变化要求股权转让人务必警惕潜在风险。最后,孙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股东出资到期加速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新规定删除了“具备破产原因”的条件,使法院在审查时无需再关注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这一变化无疑为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启示。
培训结束后,孙律师与在场的律师们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作为基础性法律之一,公司法的学习对于每位律师都至关重要。参与培训的律师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与交流,他们不仅加深了对新《公司法》的理解,也提升了处理相关公司法律事务的能力。
“虹律智行”作为虹口律工委精心打造的律师业务培训品牌,旨在提高法律服务品质、涵养法治精英。通过培训,为地区法治进步贡献力量,也为正在崛起的虹口北外滩国际法律服务港培育更多的法律精英。未来,“虹律智行”将继续发挥其在律师业务培训领域的引领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