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3·15,消费者维权的话题似乎一夜之间“火”了起来。各地工商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划一年一度的盛大宣传活动,不仅有盛大晚会还有维权下乡之类的“创新模式”。消费者组织也针对一些案例展开了声势浩大的维权活动,商家不失时机地打出“温情牌”,含情脉脉地向消费者告白说自己是最老实的商家。而在网上,一些网友们也开始晒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遭遇的“维权难”、“消费品质量”等热点问题,有些还希望能与人大代表交流这些问题。
诚然,每年一次的3·15活动都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渠道之一,这也是集中民意与智慧共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侵权行为的一次集会,因此,往往引发公众的普遍关注。但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也只是一个窗口,它并不能承受过多的重量。近些年,3·15火爆情况年年刷新纪录,让人觉得这3.15越来越像“放闸”的日子。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3·15期间出现“维权井喷”现象,表明在公众意识里还普遍存在着“节日依赖症”,同时这也暴露了两个现实的问题:一是,民众平时维权意识较差,不知道如何维权,“积之愈久,发之愈速”,导致维权日的投诉大量出现;其次,一些本来简单的问题,平时有关部门解决不能奏效,只好在3·15期间借助社会关注力施加压力,予以敦促。而这些,并不是3·15维权日本应有的节日氛围。
近日,凤凰网的一篇评论中说到,每年各县市工商部门牵头主办的“3·15宣传活动”,虽然声势越来越“盛大”,但离“维护消费者权益”目标好像越来越遥远。如果我们平时不努力,仅靠寄希望于3·15的呼唤和厂商的良心发现是难以真正促使商家自动生出“道德的血液”的。那样,3·15“维权井喷”的现象就还将持续发生。
因此,我们希望各级部门不仅要注意3·15期间出现的“维权表达热”,还要将这些投诉转化为对发展良好的消费关系、促进商业经济正常运行等方面的建言献策。当然,我们更希望在今后的3·15维权周期间,这种“井喷”现象能逐步减少。只有消费者维权诉求在平时就能得到有效的表达,而不是唯有3·15期间才能借机倾吐,3·15才能恢复其本义。王国信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